新膠袋徵費月底實施 1個月執法寬限期 特殊情況可獲免費袋

立法會於今年10月通過有關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3項附屬法例,新措施將於本月31日起實施,每個塑膠購物袋收費會提高至最低1元,部分豁免亦會取消。環境保護署副署長陸嘉健昨表示,條例實施後賣方有責任就塑膠袋收費,而可獲豁免的範圍包括非完全包裝的食品或沒有包裝的食品與外賣,不過最多只可給予一個膠袋。執法寬限期為1個月,屆時將以勸喻為主,不會過嚴執法。

新膠袋徵費將於月底實施。
新膠袋徵費將於月底實施。

新措施實施後,每個塑膠購物袋的收費由目前最低5毫子,提高至最低1元;而現行對盛載冰凍或急凍食品的塑膠購物袋的豁免也會取消。於收緊豁免方面,將來購買冰凍食品亦不獲豁免,而可獲豁免的每單交易只可獲一個免費袋為基本原則,除非購物量太多一個膠袋未可裝好,才可多獲一個袋。收費的責任則在於賣方,而賣方亦不可以回贈或折扣等方式提供塑膠袋。

執法力度方面,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總區)李瑞安表示,將透過處理投訴與神秘顧客作巡查。被問到現時部分超級市場的自助付款區有大量平口袋,市民可取用,陸嘉健則提醒超市等應加派職員在場檢查,並提醒顧客新措施實施,當市民購物可獲免費膠袋時,則要確保膠袋內有獲豁免的食品。

對於未有盡早開始宣傳新措施,陸嘉健笑指,太早開始宣傳市民亦不會記得,故實施前約兩周開始進行宣傳,加上新措施責任於賣方,故早前已與商家及零售商作宣傳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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