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林卓廷急售物業 反對派人人自危謀後路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本港反對派人物相繼出現「走佬」潮,而最近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先後以低於市價賣樓套現,雖然他們都矢口否認計劃「着草」,但異常舉動仍然令人懷疑。據了解,現時反對派人人自危,特別是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的人,紛紛為自己盤算未來、謀劃後路,相信沽售物業的情況陸續有來。

賤賣物業的李卓人稱,自己無計劃離港。(中通社)
賤賣物業的李卓人稱,自己無計劃離港。(中通社)

李卓人本月中被傳媒揭發,早前以約1,000萬港元,售出與妻子共同持有的老牌屋苑美孚新邨一個單位,低於市價一成。他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賣樓是因為看淡後市,眼見不少人已經移民,對後市無信心。他又指,現時無物業在手,未來會租樓住,更強調「唔會移民,唔會離開香港」。

李卓人林卓廷矢口否認走佬 許智峯反口覆舌有前科

林卓廷(右)聲稱售樓為打官司,前黨友許智峯(左)早前已棄保潛逃。(中通社)
林卓廷(右)聲稱售樓為打官司,前黨友許智峯(左)早前已棄保潛逃。(中通社)

李卓人賣樓的消息傳出不足一天,林卓廷即被發現已售出沙田翠湖花園的一個自住物業,成交價1,268萬元。林卓廷解釋,賣樓主要為應對官司,以及為子女升學準備,想手頭現金寬裕一點,暫時會租樓居住。他又稱,自己無計劃離開香港,因有多宗官司在身,旅遊證件也遭扣起,無可能「走佬」。

縱使二人當面否認準備「着草」,但前車可鑑。不久之前,林卓廷的前黨友、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才棄保潛逃,擺明「擘大眼講大話」。許智峯同樣官司纏身,涉及屯門遊行、立法會內會衝突及審議《國歌法》期間潑灑臭水3宗案件,合共9項控罪,但仍獲准保釋及離港。他去年底聲稱會到丹麥訪問,並交代會如期返港,不久後卻在社交媒體宣布已棄保潛逃,並退出香港民主黨。

二人官司纏身涉違《港區國安法》

李卓人有不少控罪在身,他早前曾在社交媒體稱自己因4次集會總共被控9宗罪名,包括涉與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8人,組織及參與前年8月18日維園集會,案件將於2月16日如期開審;去年6月4日又因組織和參與集會被捕,並被控以「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辦未經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個罪名。

至於林卓廷,現時身負最少5宗刑事案件共8項控罪,包括涉嫌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間,向公眾披露一名接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被落案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名;涉嫌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等。本月初,他與50多名反對派人士,涉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被警方國安處上門拘捕。

黃之鋒家人先賣樓後赴澳

黃之鋒(左)仍在服刑,父親黃偉明(右)已賣樓並遠赴澳洲。
黃之鋒(左)仍在服刑,父親黃偉明(右)已賣樓並遠赴澳洲。

變賣物業疑似「走佬」的,還有身在囚牢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家人。其父黃偉明、母親吳秋媚及胞弟,日前被傳媒報道已離港前赴澳洲。黃偉明於去年底以980萬港元沽出鴨脷洲海怡半島一個高層單位,低於市價一成。有傳媒向黃偉明查詢時,他以「不方便」為由拒絕回應。

《港區國安法》立竿見影 反對派紛謀後路

據了解,《港區國安法》自去年實施後,反對派頭目隨即相繼被捕,雖然還未有判決,但反對派勢力已幾近瓦解。據知,反對派現時一片風聲鶴唳,特別是涉嫌牴觸《港區國安法》的人,都為自己謀定後着,相信有人賣樓、賣家當套現的情況將會越來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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