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7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向媒體表示,公務員有一套管理守則,政治任命官員問責制則是另外一套制度,關於「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政府希望增加高級官員對管理其部門內部重複性、廣泛性問題的責任,發揮其領導責任和角色。

李家超指,已委派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研究,希望透過「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與政治任命官員問責制的融合能加強整體治理水平,提升官員的領導能力和素質,進而提高公務員隊伍的整體效率。
李家超強調,在國際競爭力報告肯定本港的政府效率,反映公務員的素質和效能,相信在高層官員加強領導角色後,更能發揮公務員的質素和效率,將政策發揮得更好、落實到位,令市民可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