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期一再提及正籌備《基本法》23條立法,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日前重申,《基本法》23條立法是事在必行。他透露說,23條立法將會重點研究打擊間諜活動等,並強調「任何人都不應該嘗試去挑戰國家安全底線」。
2003年的23條立法草案曾列出規管7個行為及活動,李家超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目前《香港國安法》已可處理例如顛覆、煽動等部分,但當年的條文未必足夠處理目前的其他行為。他舉例指,前年本港面對的危害國家安全問題,之前當局未必想像過會發生,因此就23條立法時需要有所強化。他指當局亦正在進行相關法律研究,以讓23條本地立法能夠處理最極端的情況。
李家超指出,23條立法將會重點研究法律條文,以打擊間諜活動、竊取國家機密,及其他洩露國家機密行為等等,包括要強化處理外國情報單位竊取國家機密。他補充解釋,雖然現有的《保密法》亦有條文針對間諜活動,但因過往不流行網絡活動,故主要只針對傳統實體行為。因此,當局有需要研究新法例,以有效針對虛擬、網絡、數碼等方面的情報及國家機密。
至於罰則方面,李家超指當局會參考《香港國安法》的實踐包括首宗案件「唐英傑案」的判例,同時亦會參考外國案例,以制定相關罰則。他指出,外國的判刑都相當重,因外國也認為國家安全屬頭等大事,必須有效處理國家安全的風險,本港立法時將會加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