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年提出多項政策措施,當中包括:推廣法治教育、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之優勢,以及促進與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法律交流對接,均是重點所在。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堅料網》訪問時,除了分享其政策背後的理念,更表示希望「講得出做得到」,盡快向公眾分享成果。談及近期熱話的「免針紙風波」司法覆核案政府敗訴時,林定國強調上訴再無實質意義,因政府修例已將相關疑問解決,重申修例「絕對符合法治原則,合情合理」。
文:李家翹 圖:黄智峯
推廣法治教育
談及律政司今年的政策重點,林定國首先談的是「推廣法治教育」,而第一步是設立「法治教育督導委員會」,將邀請政府其他決策局、香港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三所法律學院等等,一齊商討如何做好推廣法治教育。
林定國認為,除了《憲法》、《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一些基本的法治觀念和普通法制度,都需要加強教育推廣。至於如何推廣,林定國計劃明年的第三季或年尾,正式啟動「法治教育領袖」培訓計劃,最終希望市民大眾能多聽法律知識,而「老師」將可能是有法律背景的義務律師、法律學生,甚至可能沒有法律背景但熱心社會事務的人士。重要的是,當他們教導法律觀念時,內容必須正確和恰當,所以律政司將協助提供合適的教材和訓練。
林定國期望,最終市民大眾能夠培養到自覺、尊重及遵守的意識,明白憲制文件和法律概念為何重要,會自願、自動、自覺去尊重和遵守法律。
鞏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
對於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方面,林定國指過去香港常以爭議解決、仲裁作為重點,但他認為未必足夠,其實調解也是一大方向,因為對於市民而言,調解的花費可能較小。此外,他指傳統的訴訟方面也需要一些協作,例如與內地的協作,最新例子是日前立法會三讀通過《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草案》,重要性是促進香港特區與內地的司法協作,與國家的對接更緊密。
林定國指,上述做法亦涉及如何推廣。他指除了將於11月初舉辦「法律周」,邀請國際法律機構分享國際法律服務的經驗;亦會計劃明年外訪「說好香港故事」:「就算我們有很好的法律服務,都要告知大家,否則大家都不會來『幫襯』。我希望香港的法律中心,是個多姿多采的『美食廣場』,既有一些三星級、可能比較豪華的餐廳,但亦有賣白粥、油炸鬼、雲吞麵的小店。你有需要服務的,你走進來我們這裏,總找得到配合你需要、配合到你資源和需求的法律服務。」
促進與內地交流對接
就促進與內地,尤其是大灣區的交流對接方面,今年底將會由副司長成立大灣區專責小組,處理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因為往往在草擬法律安排時未必設想得仔細。
他指大灣區雖然兩地法律制度不同,但希望盡量可以融合:「令到兩地、大灣區及其他地區,以及香港的居民,可以相互來往,無論商貿也好、一般民間交流也好,能做得更加便利、順暢。」
期望政策「講得出做得到」
林定國上任律政司司長近四個月,談及當中遇到的挑戰時,他笑言思考如何促進香港的法治,「已經花了不少腦筋」。他以前是私人執業者,不熟悉制訂政策,幸獲不少同事協助「迎戰」。
接下來的計劃,他希望一步一步落實政策的構思:「我很希望、亦很堅決,我講得出的事,要做得到。希望在明年我訂的時間表,或一個未來的日子,你們再見我的時候,我跟你們說的不是理念;我跟你們分享的是一些成果。」
回應「免針紙」風波 強調修例符合法治原則
此外,林定國談及法治時亦提及近日的「免針紙」風波。他重申,政府處理這事件一定以「堅守法治原則」為基礎;他提及在事件中,當時政府除了有律政司內部法律團隊提供意見,亦已委託了外間的資深大律師向法庭解釋為何政府認為法律已賦予當局有宣告「免針紙」失效的權力。
不過,林定國指香港的憲制制度其中一個重要法治元素,就是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的法庭,而法庭最後不認同政府的意見,林認為在法律制度中是「自然不過」,因為任何訴訟都有機會被法庭接納或不接納的情況,故不足為奇。對政府而言,更重要的是尋求其他解決方法;而馬上修改法例,是最快解決今次「免針紙」風波的做法。
林定國強調,在本港法律制度之下,當政府發覺法律可能有不足、未完善的時候,以修改法律的形式去完善法律,是經常發生之事,亦是政府的責任;而政府的處理手法,絕對符合法治原則,絕對合法、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