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嚴謹 執行有制度保障

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近日分別與不同界別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行解說和交流,並在會面中提出,條例立法過程嚴謹、判斷法例是否足夠清晰時,要整體考慮構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顧及定罪元素的關連,而非抽出個別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個罪行含糊,另外條例是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包括回應傳媒業界期望,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答辯理由。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發文指出,近日分別在兩場與各界人士會晤場合之中,分享《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五大大重點。(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發文指出,近日分別在兩場與各界人士會晤場合之中,分享《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五大大重點。(林定國Facebook圖片)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發文指出,近日分別出席香港明天更好基金舉辦的午餐會,以及廠商會會董晚宴,與不同界別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行持續解說及交流。他在會面中分享五大重點,希望社會各界了解。

當中的第一重點是,條例立法過程嚴謹,政府認真回應議員質詢,亦適當地提出修正案,回應持份者的意見;第二,在判斷一條法例是否足夠清晰時,要整體考慮構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顧及這些定罪元素之間的關連及關係,而非抽出個別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個罪行含糊;第三,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政府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答辯理由;第四,條例加入措施保障「無辜第三者」(innocent third party),免受疑犯或潛逃人士的行為影響;第五,條例的執行設有制度上的保障,杜絕濫用的情況,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才能進行檢控。

林定國強調,香港有獨立的司法制度,《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審理,終審權也是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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