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民事商業案件排期上庭審理時間越來越長,當局打算一年內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終極目標是每宗民事商業案件都先嘗試調解,亦正研究規管調解員資歷。林定國指出,相關計劃可縮短排期審理時間之外,亦可減少律師費。
林定國在一個電視節目上表示,《施政報告》提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律政司的目標是可以一年內推出,目前正研究涵蓋哪類案件或者哪些地區先實施。林定國說:「樓上樓下漏水、噪音或其他類,比較民生多一點,與日常生活相關多一點,那類會稱為社區味比較重的糾紛,更加需要調解,要由法庭解決的話,舉例鄰里之間的糾紛,其實是十分費時失事,會很傷感情。我目標很簡單,任何案件、每一單不應有例外,用調解嘗試先解決,這是終極目標。」
現時司法機構下設三個調解辦事處,涵蓋婚姻、小額錢債,以及建築管理等糾紛,但去年只有1,700人次使用。林定國稱未必反映實況,因為使用者主要是無律師代表,有代表的毋須經辦事處。那要否仿效其他地方,簡單、社區類型的案件強制先調解?
屠龍小隊案8月底有裁決,陪審團裁定6名男被告,《反恐條例》下罪名以及串謀謀殺都不成立,有聲音指因應裁決,有需要改革甚至取消陪審團制度。林定國指,陪審團制度受《基本法》保障,但運作細節是否要優化,要慎重考慮社會意見,強調最終目標是令制度有效和公平解決法律問題,而任何改變都須經過成熟思考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