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昨日反逃反條例遊行及之後的警民衝突,指遊行人數非常之多且有秩序,但對衝突致有人受傷表示極度遺憾。她說政府聽民意,稱會從4方面加強工作,包括日後定期向立法會匯報個案及會增加人手,爭取和內地、澳門和台灣等地訂立長期引渡協議,但表明不會撤回修訂和下台。
林鄭月娥表示,昨日遊行人數多但基本有序,其實是引證香港回歸20多年,香港的自由仍然堅實,但林鄭對遊行後的衝突感到極度遺憾。她說,遊行人數非常之多,不用爭議,但有超過300團體,不少市民表示支持。她稱對於一些敏感的議題,尤其是涉及人內地時,會出現兩極化分歧,她尊重兩極化意見,並說她的工作就是要收窄分歧找到共識,希望取得平衝。
有記者問特首,遊行人士有兩個訴求,就是要求撤回訂和要求她本人下台,林鄭是否漠視這些意見,林鄭指沒有漠視,所以作出兩次修訂的條文修改,她又稱不會下台,指作為行政長官兩年多,在各方面為香港做事,之後亦會繼續,經濟不穩的時候要有穩定團隊為香港服務。她又指她會兌現競選承諾,就是確保享香港法治和平,而她在各方面推動經濟,日後會繼續進行。
林鄭明言,港人對內地有不信任,兩地法制亦有所不同,所以政府在修訂中作第二次修改,加入保障人權的條款,加強對人權的保護。而在這方面的的修改,中央政府表示理解、專重。她重新,如果請求引渡方不肯遵守一系列保障人權的要求,特首不可簽署文件,這是有法律約束力的保障的。
林鄭月娥指,政府會從四方面工作,括繼續密集式解說,特別是保障人權的額外措施,她說,只要有面對面會面,解釋得好一點,對方會接受。另外,對增加人權保障有法律約束力,政府以政策聲明方式確保有法律約束力,會在二讀辯論前前知會議員。
對於有政黨要求若修例通過後,特首要定期向立法會通報個案,林鄭表示完全接受。最後政府亦會爭取和內地、澳門台灣等地方簽訂長期協議,並馬上會為律政司保安局增加資源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