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稱若校長不能勝任 局方可取消其資格

楊潤雄強調局方有權責取消不勝任校長的資格。
楊潤雄強調局方有權責取消不勝任校長的資格。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出,如果一間學校的校長已經不能勝任,教育局可以取消他的校長、甚至教師資格,強調政府有法律權力,但會十分謹慎地行使。

楊潤雄接受內地傳媒《上觀新聞》訪問時,被問到如果局方要求學校對教師進行調查,但校方不配合,甚至校長也支持教師的行為時,局方如何應對。楊潤雄表示,如果覺得一個校長已經不能勝任,可以取消校長資格,每名校長是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委任,因此政府在法律上有相關權力,但行使時會十分謹慎。

楊潤雄又說,如果情節嚴重,連當一個教師也不合適,可以取消教師資格。如果程度並不嚴重,局方會向學校辦學團體反饋,建議辦學團體及校董共同幫助校長做好工作,又指能直接委任校董加入一間學校的校董委員會,參與日常管理,把不好的人「抽出來」,不要令其他教師擔心。

楊潤雄指,學校的基本態度及是否支持教師,其實很容易看出來,例如學校在反饋中,認為涉事教師「沒有問題」,便能知道學校及校長的態度和立場可能「有問題」,然後從管理角度處理。

至於調整大學撥款,楊潤雄說並非不可能,但牽涉影響大學的教育及研究項目,會先向校長了解需要甚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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