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價5%空置稅草案刊憲 林鄭稱房屋措施陸續有來

俗稱「空置稅」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政府新聞處圖片﹚
俗稱「空置稅」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政府新聞處圖片﹚
林鄭月娥在Facebook發文,指她去年6月推出的6項房屋政策措施「全部到位」。﹙互聯網﹚
林鄭月娥在Facebook發文,指她去年6月推出的6項房屋政策措施「全部到位」。﹙互聯網﹚

政府今日就俗稱「空置稅」的額外差餉相關的條例草案刊憲,並計劃在下月立法會復會後,成為首個首讀的議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Facebook說,自己去年提出的六項房策「全部到位」,並指繼續會有措施增加房屋供應,「絕不走數」。

今日刊憲的《2019年差餉(修訂)條例草案》規定,「空置稅」相當於樓價的5%,以一個1,000萬港元單位為例,每年空置稅達50萬港元。相關草案若得到立法會通過,會於刊憲當日起計3個月後實施。

條例草案列明,獲發入伙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地產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狀況。若未能內售出,或當中有超過6個月沒租出,便須繳付額外差餉﹙空置稅﹚。有關稅項按年徵收,金額為應課差餉租值的2倍,若以6個月平均租金回報率計算,相當於樓價的5%。

草案又指,如單位業主在去年6月29日特首公布措施後,將單位轉讓給關連人士,亦需申報單位狀況及繳付空置稅,以防止有人規避。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之前一日,在Facebook表示,空置稅刊憲,宣告她去年6月推出的6項房屋政策措施「全部到位」,並說房屋是民生頭號大事,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措施會陸續有來,「絶不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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