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政府擬修改區議會組成及選舉制度 

2019年區議會選舉在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下建制派大敗,區議會被反對派取得主導權。有指政府正構思改革區議會,包括改變區議會組成,以及區議會選舉由目前的單議席單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部分議席由分區委員會等間選產生,並重設委任議席。不過由於現屆政府任期餘下不足1年,料相關諮詢工作不會在本年度展開。

消息指政府正構思改革區議會。
消息指政府正構思改革區議會。

民建聯早前曾提出多個區議會改革方案,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區議會的組成如有民選議席,有時可能會側在一邊,如能夠補充一些委任議員,就會平衡一些。有報道指,政府正檢視區議會的組成是否符合《基本法》提及的非政權組織,做到諮詢角色及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當局初步構思修例,將目前區議會選區數目與立法會看齊,由18區減至10區。

至於選舉方式暫時有3個方案,其中之一是把一半議席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另一半則由政府委任的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會及滅罪委員會成員透過間接選舉產生;另一方案同樣是一半議席以雙議席單票制產生,但另一半議席就由政府直接委任;至於第三個方案就是所有議席均由政府委任。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改革區域組織是無可避免,甚至不排除日後有改名的可能性,而重新建構的區域組織不敢排除會有某種選舉成分,但更有可能是回復委任議席。即使舉行選舉,亦會嚴格按照資格審查程序,確保日後區域組織的成員亦都是愛國者,是為特區管治作出配合、支持的一種組織,職能亦會受到相當程度的法例限制,將工作局限於實務問題上,避免再讓區議會演化成政治鬥爭平台。

不過劉兆佳亦指,特區政府重整區議會前,需要先與中央達成共識,並非急切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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