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電子消費劵下個月派發,18歲以上的合資格港人皆能領取5000元消費劵,但已經移民及長期離港者就會被政府落閘,無法獲取分毫。據悉,政府已然敲定部分不合資格人士的條件,包括長時間不在港、曾宣誓長期離港而向積金局提早領取強積金者。
據媒體報導,有市民曾因多年前提取過強積金餘款,即使已返港工作超過十年,並已重供強積金,卻仍收到疑為政府部門發出的短訊,指他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另外亦有從外國回流的市民指,上次派消費券尚可領取,但此次卻更困難。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回覆傳媒查詢指,消費券計劃秘書處以特定電話號碼(+85260591120) 發出部份通知,因審核資格後認為,有登記人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由提交了提早提取強積金利益,不符合下一期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如個別收到有關短訊的登記人意欲覆核,可在收到短訊的14天內以書面向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述。
據積金局統計,今年首季以永久離港為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的有7500人。據估算有高達5萬人被取消資格領取消費劵,料涉消費券金額約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