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第二輪7.16發放 轉換收款平台需在6月5至27日辦理

第二期消費券最快於7月16日發放,合資格市民可領取餘下2,000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公布詳情表示,劃線日定於今日,即5月29日,今日或之前才年滿18歲的合資格市民均可補回消費券,而如市民改以另一支付工具收取,可與及新合資格人士一樣,於6月5至27日辦手續。陳茂波未有正面回應何時再派消費券,僅指往後要視乎經濟及民生狀況再作決定,難成一個恆常的計劃。

第二期消費券最快於7月16日發放。(中通社)
第二期消費券最快於7月16日發放。(中通社)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人士第二期可獲2,000元;透過不同入境計劃包括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入境計劃來港居住與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則可獲1,000元。第二期按原定於7月16日發放,如去年已有消費券及符合資格而不轉會人士,不用做任何手續,屆時會收到;如轉會改用其他支付工具,則需在6月5日至6月27日內辦手續。另外,於今日成為新符合資格人士,可於6月5日至6月27日期間登記。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莊國民公布,派發消費劵的準則大致與去年一致,即:年滿18、香港永久/新來港/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或升學、無永久離港或意圖。他指,當局以5月29日為界,去判斷當事人是否永久離港,包括:過去36個月均不在港、以永久離港為由,提出有效申請,在65歲前早領取強積金、持有身分證是否由本地簽發抑或海外簽發,以及其他資料顯示可見未來不會再回港等。

莊國民續指,將沿用6個支付工具,即八達通、WeChatPay、AlipayHK、PayMe、BocPAY與Tap & Go,現有登記人如無意轉換支付工具收取,不需再次登記,當局將以現有登記資料作資格審核,合資格即收到;如要轉會及新登記人士,需再作登記,提供資料作資產審查。被問到轉會及新合資格人士只有為期大約三周作準備,他認為時間足夠,方法沿用去年做法,市民可透過消費券官網或到9間於灣仔、北角、旺角、觀塘、荃灣、沙田、大埔、屯門及元朗的臨時服務中心找職員代辦。

陳茂波指,隨著全面通關,加上一系列「開心香港」及「你好香港」活動下,市面氣氛輕鬆,相信只要大家開心愉快,錢都會花得更多,由於原有6個平台支付平台已足夠,故今次沒有再新增。他形容,每次派消費券所需公帑「唔細」,是一定財政開支,過往派都是因為疫情關係經濟較差,現時通關後,市面復甦,所以再派鞏固一下,往後要視乎民生經濟社會而定,難成恆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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