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2017年8月大肆宣揚自己在街頭被操普通話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被揭發「作古仔」自導自演,並遭法庭裁定「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5個月。林不服定罪獲保釋等候上訴,高院今(2日)頒判詞駁回他的上訴申請,須即時收監,但他表示欲申請再保釋等候進一步上訴,法官着他先遞交上訴通知書後才會考慮保釋問題。
被告林子健(45歲)被控向偵緝警員訛稱,於2017年8月10日在旺角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被人拐帶。經審訊後,他於去年3月中被裁定罪成判監,但隨即獲保釋等候上訴。
林子健到庭聽取判決,他在高院門外接受傳媒訪問,重申控方並無真憑實據,主審法官全憑推論及主觀意志將他入罪,而案中亦有不少荒謬之處,「內地要搵人喬裝我,一定會搵到個相似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