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擴大電子旅遊授權(ETA)計劃,港人不論持特區護照還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均須持ETA方可入境或過境英國,針對香港的措施將於明年1月8日起生效,最早可於今年11月27日起遞交申請。
電子旅遊授權(ETA)計劃規定外國人入境英國前須支付10英鎊(約102港元)申請有關電子許可證,內政部宣布會分兩階段擴大有關政策,明年1月8日起拓展至所有非歐洲國家和地區人士,包括澳洲、新西蘭、加拿大、美國、日本、南韓、香港、澳門及台灣,明年4月2日起再擴大至全球大多數國家和地區。遞交ETA申請後,申請人通常會在3個工作天內獲得審批結果,每次有效期限為兩年,逗留期限為半年,期間可多次入境英國。ETA持有人入境英國時仍須接受邊境檢查,不保證過關;若未持有ETA,可能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
英國保守黨政府去年11月推出ETA計劃,率先對6個中東國家實施ETA計劃,計劃針對無合法居留權或簽證而進入英國或過境人士。時任入境事務國務大臣鄭偉祺指,ETA將加強英國邊境安全,防止構成威脅的人抵英,並將改善合法訪客的旅程。工黨內政大臣顧綺慧周二向下議院提交聲明指,隨着ETA計劃全面實施,當局將可首次對赴英訪客有全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