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舍堂日前有宿生疑酒後拍門騷擾內地女宿生,校方調查後將3名涉事宿生逐出舍堂,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朱敏健昨表示,媒體報道描述涉事港大生作出欺凌和滋擾,行為卑劣,更可能違反《性別歧視條例》(香港法例第480章)下關於性騷擾條文。平機會譴責所涉及針對學生的內地人身分而作出的欺凌、歧視和騷擾行為,呼籲當事人聯絡查詢或投訴,提供詳盡資料,以便會方調查及跟進。
港大校方於上周五已就事件發出新聞稿表示,高度重視有個別學生於酒後在舍堂內以「不當言語及行為」冒犯其他宿生,調查後決定對觸犯舍堂行為準則的學生作出懲處。
據港大學生媒體《學苑》指,被校方處分的5名港大宿生,有2人被永久禁止住宿,1人被禁止住宿1個學期,另外2名宿生則被發出警告。據《學苑》引述現場錄音指,事發時有宿生敲打2名非本地女宿生房門,並以普通話笑稱「我們出來玩呀」、「香港歡迎你」等。
有建制派團體昨就事件向警方報案及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指,平機會強烈譴責在校園發生的任何欺凌、歧視和騷擾行為,不論這些行為是基於任何理由而作出,有關行為是完全不能接受,強調大學是培養知識和能力的地方,學生們之間應該互相尊重和愛護,絕不可容忍任何欺凌行為。
平機會聲明表示,就近日媒體報道指香港大學舍堂內有學生對2名內地宿生作出欺凌和滋擾行為,並說出帶有歧視性及騷擾的說話。平機會解釋,《性別歧視條例》保障任何人在包括教育的多個訂明活動範疇內免受性騷擾。朱敏健強調,《性別歧視條例》為校園內師生提供免受性騷擾的保障,學生與學生之間發生的性騷擾行為亦屬違法行為。
朱敏健續指,事件涉針對學生內地人身分而作出的欺凌及騷擾行為,該等欠缺包容和煽動性言論及行為只會令社會分化加劇,破壞社會團結,必須予以制止及譴責,平機會將研究今次事件中的欺凌和滋擾行為,是否違反現行相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