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10月10日起可在內地申請換發或補發回鄉證

港澳居民由10月10日起,可直接在內地申辦回鄉證,,毋須再返港到中旅社辦證。
港澳居民由10月10日起,可直接在內地申辦回鄉證,,毋須再返港到中旅社辦證。
港澳居民由10月10日起,可直接在內地申辦回鄉證。
港澳居民由10月10日起,可直接在內地申辦回鄉證。

內地出入境管理局今日(28日)宣布,自今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全國申請換發補發回鄉證,申辦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致,毋須再返港到中旅社辦證。

出入境管理局指,港澳居民可就近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無需再返回港澳地區辦理;通過窗口申請、提交資料、繳納辦證費用、自願選擇證件郵寄服務,就能完成所有申辦手續,辦證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有需要更可通過綠色通道緊急辦理回鄉證。

當局解釋,有關做法是主動順應內地與港澳深度融合發展的新形勢要求,積極回應港澳居民出入境新需求。當局又指,港澳居民屆時可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有關申請,手續與在港澳地區一樣。而受疫情影響,部分滯留內地的港澳居民無法返回港澳,內地本月初曾公布臨時措施,容許有關人士在內地換證。本次公布的新政策將臨時措施常規化,方便港澳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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