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法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廢除涉事及疑有問題的「免針紙」,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涉事7名醫生發出的約2萬張「免針紙」將於下月9日起失效。
政府今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經修訂後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章,附屬法例L)(《規例》)第17B(1)條,宣告早前涉濫發「免針紙」被捕的7名醫生,所發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失效,有關失效宣告將於11月9日生效,屆時有關醫生過往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將不得再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
同時,涉事7名醫生在上述失效宣告作出後發出的任何豁免證明書,亦不可用以符合「疫苗通行證」規定,該7名醫生有權於11月1日或之前,向醫衞局局長作出書面申述,解釋何以不應作出有關整體失效宣告。
政府強調,在作出上述整體失效宣告前,醫衞局局長已根據《規例》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疫苗通行證」制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受損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任何一份豁免證明書前沒有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以及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豁免證明書的數量、模式和方式。經考慮上述因素後,基於現有資料及紀錄,局長認為,使有關7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全部豁免證明書,就施行「疫苗通行證」制度而言不再有效,屬符合公眾利益之舉。
醫衞局局長盧寵茂同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前,指出政府保護市民健康責任重大,有足夠權力才可承擔責任,重申政府依法辦事,做法有足夠法律基礎,亦反映對市民健康的重視。被問到政府修例是否「輸打贏要」,他就回應這不是誰贏的問題,最重要是於抗疫的戰役中,香港市民得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