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件中58人潛逃 保安局指行為羞恥

近年香港社會動盪,先後爆發2014年佔領中環、2016年旺角暴亂及2019年反修訂《逃犯條例》動亂。保安局指出,截至今年7月底,三次社會事件棄保潛逃及法庭通緝的個案合共涉及58人。當局強烈譴責任何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為求自保而潛逃海外人士,又形容畏罪潛逃是羞恥的行為,強調港府必定會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反修例示威中警方拘捕10265人,當中未成年的有1754人,有4009人為學生。(中通社)
反修例示威中警方拘捕10265人,當中未成年的有1754人,有4009人為學生。(中通社)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就近年社會事件中被捕人士情況提出書面質詢。棄保潛逃及法庭通緝的個案合共涉及58人,當中旺角暴亂的被拘捕人士中有3人因未出席法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而前年反對修例示威之,就有31人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而被法庭通緝,另有24人未有按擔保條件向警方報到。

保安局回覆時指出,就與反修例示威相關的違法事件,警方共拘捕10265人,當中成年人有8511人,未成年的有1754人,其中4009人為學生。被檢控人數有2684人,2195人為成年人,其餘為18歲以下。局方指出,被檢控者中有905人被定罪,282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6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另有4人循民事程序被判「藐視法庭」罪成。至於獲控方撤銷控罪的有54人,276人經審訊後無罪釋放,25人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目前仍有1173人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

警方在旺角暴亂事件中拘捕93人,全部為成年人,其中65人被檢控,當中有11人為學生。直至今年7月底,已有36人被定罪,20人獲控方撤銷控罪,6人經審訊後無罪釋放。至於2014年佔中事件的所有調查工作均已完成,共拘捕1003人,當中有127人被定罪及42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18人獲控方撤銷控罪,37人經審訊後無罪釋放,另有1人在審訊完結前離世。佔中有關的案件中並沒有被捕人棄保潛逃

此外,保安局亦指出,截至8月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刑事法援申請有1310宗,獲批的有1068宗,涉款約4900萬港元。旺角暴亂中,則有73宗申請,50宗獲批,涉款為4070萬港元。而佔中事件中只有24宗申請,15宗獲批,涉約7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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