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稱陳同佳仍被拒赴台 建議採「域外法權」在港審案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議員、聖公會牧師管浩鳴說,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希望赴台投案的意願至今仍然沒有改變,但因陳同佳已被台方列入黑名單,無法前往台灣,即使向航空公司查詢亦遭拒絕,他建議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賦權本港法院審理台灣殺人案。

管浩鳴說他本人及陳同佳都被台灣當局列入黑名單,不准入境。
管浩鳴說他本人及陳同佳都被台灣當局列入黑名單,不准入境。
管浩鳴說,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意願,至今仍然沒有改變。
管浩鳴說,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意願,至今仍然沒有改變。

管浩鳴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陳同佳現時身處偏遠的地方,他與陳同佳仍然有保持聯絡,陳亦曾以手機短訊方式祝賀他當選立法會議員。管浩鳴說:「可能很多觀眾都不明白,其實我和陳同佳都乘搭不了去台灣的飛機。如果可以乘搭那就容易了,但現在根本沒辦法乘飛機,因為我們被列入了黑名單。曾經詢問過航空公司,他們回應說:『你們不要來了。』」

管浩鳴指出,他明白運用「域外法權」來審理這宗案件,有一定難度,包括難以解決追溯力的問題,他說當年以修訂《逃犯條例》遣返罪犯是最理想的做法,但亦可尋求「次等理想」方法,例如曾有人提出的「域外法權」方式,指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思考如何填補漏洞。

管浩鳴又指,因為社會運動而入獄的年輕人,應獲得更生機會,認為可以設立委員會,他會向特首提出建議。管浩鳴又指本身無政黨背景,所以傾向在議會保持獨立身份,暫不打算與其他議員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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