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跨黨派香港小組」近日發表一份報告,其中建議制裁該些拘捕壹傳媒黎智英及關閉《蘋果日報》的港府官員,包括特首李家超。港府回應指,相關報告假借新聞自由之名,對香港落實《港區國安法》、維護法治等情況作顛倒是非及污衊抹黑,港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強烈敦促相關英國政客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嚴謹和客觀地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的檢控決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至於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均會由享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基本法》第85條清楚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發言人指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傳媒一如既往可行使監督特區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強烈敦促相關英國政客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政府指,相關英國政客一再惡意詆毀《港區國安法》,肆意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更對《港區國安法》實施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批評該等政客所謂報告的內容謬論連篇,以政治凌駕法治,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是自暴其短,理屈詞窮,注定以失敗告終。
「跨黨派香港小組」早前發表關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狀況和香港媒體自由的報告。報告稱,近年來香港的新聞自由狀況迅速惡化,要求英國政府介入本身是英國公民的黎智英一案, 向港府交涉要求放人。報告又形容《港區國安法》令香港傳媒自由窒息,雖然仍然有獨立的媒體在香港運作,但大多數已被清洗,而仍在營運的在報道時都要擔心受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