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昨日(28日)指控警方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表示嚴正澄清絕無此事,並對有關失實言論表示遺憾。
《壹週刊》昨日於社交網站發聲明指兩名記者於當日下午四時半,在清水灣採訪並拍攝涉及助理警務處長陶輝相關的調查新聞,當完成採訪工作離開時,突然遭警方在公眾地方無理拘捕,並扣押記者到將軍澳警署,而記者已向在場警務人員表明身分。《壹週刊》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恐嚇記者,以圖阻礙《壹週刊》記者調查及揭發警隊高層醜聞。
警方即日發聲明指「嚴正澄清絕無此事,並對有關失實言論表示遺憾。」警方表示當日下午接近四時,警方接獲市民999報案,指有兩名男子在清水灣碧水新村內徘徊,形跡可疑,擔心有人犯案。警方接報到場,先後截獲兩名可疑男子,發現他們並非附近居民,亦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警方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遂將其拘捕並帶回將軍澳警署,以查證他們的身份及出現在上址的原因。經調查後,警方核實二人屬《壹週刊》記者,並得知他們在被截查前正在進行記者工作,警方便將他們釋放。
警方表示是接獲市民999報案而趕往現場調查,並基於合理懷疑有人犯案而作出拘捕。經調查及澄清事件後,警方已經即時採取適當行動,釋放相關人士。強調《壹週刊》刻意歪曲事實,抹黑警察在街頭「無故擄走」記者,警方對此感到非常不齒。又指警隊不會懼怕媒體的惡意攻擊,會繼續堅守崗位,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