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擲汽油彈少年動機良好 冼國林:為何只指責郭偉健?

冼國林質疑,馬道立沒有跟從法官行為指引。(影片截圖)
冼國林質疑,馬道立沒有跟從法官行為指引。(影片截圖)
馬道立決定於2021年年屆65歲時退休,他表示決定符合個人意願。(中通社)
馬道立決定於2021年年屆65歲時退休,他表示決定符合個人意願。(中通社)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早前決定將處理將軍澳「連儂牆」行人隧道斬人案的郭偉健,暫不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關心社會政局的時事評論員冼國林質疑,馬道立沒有跟從法官行為指引,並舉出以往的案例,懷疑為何只指責郭偉健一人。

冼國林指,馬道立的聲明中表示法官非必要在公開場合發表任何意見,特別是政見,這是有違法官行為指引。但冼國林指郭偉健的判詞中根本沒有任何政見,而被告的求情信希望「所愛的懲罰能換取傷者一點的釋懷」,而非為自己辯護,因此郭偉健才認為被告在接受刑罰的艱難時期仍然關心受害人的福祉,屬於「高尚情操」,而非斬人的行為是高尚情操,並判處四年刑期。

反之早前一名裁判官判一名擲汽油彈的15歲少年感化,而當中的判詞更指少年是熱愛香港,是名優秀的少年,其行為是動機良好,只是不懂表達,而少年也有悔意,所以輕判感化。冼國林強調該少年所犯的是暴動和擲汽油彈的嚴重罪行,但卻被指動機良好。

另外2015年,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衝擊立法會公民廣場,導致警務人員及保安受傷,判詞中說到三人對社會問題表現關心,對政治充滿熱誠及理想並付諸實行,因此認為這個案件跟一般刑事案件截然不同,「必須要考慮到被告人犯罪的動機和目的,法庭信納三位被告是真心為自己的政治理念關心社會,並非有意傷害他人。」並指年輕人想法的可貴之處,就是往往較為純真,雖然稀有偏激,但也有好與不好,所以法庭應該考慮較為寬鬆及理解的態度。又指因為他們的行動比佔領中環早,如果判阻嚇性刑罰是對他們不公,所以只是判他們入獄三星期緩刑一年。

冼國林質疑,馬道立沒有看清楚法官行為指引,當中說到法官不應該公開表達他的意見,但可以在判詞中表達,因此馬道立不應該公開指責郭偉健,而且為何不指責上述兩位法官有政治意見,所以他認為判刑指引以及法官是需要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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