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不滿政府「一刀切」宣稱7名涉濫發豁免證明書的醫生所簽發的2萬多張「免針紙」無效,日前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日(20日)於高院原訟庭審訊,法官高浩文押後至今天宣判,裁定郭卓堅勝訴,意味醫務衞生局局長的相關指示無效,政府一方需支付訟費。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則指,就判決暫未有下一步行動,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後作回應。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開宗明義表示:「政府官員的權力,是來自法例,而非新聞公告」。
高浩文又提到,今次提出問題的立法會議員不幸遭批評攻擊政府,但他認為今次事件根本無關親政府或反政府,而是必須釐清何為合法何謂非法,相信任何人都希望政府必定按法律所賦與的權力行事,以彰顯法治。而明顯地,無論如何解讀599F還是599L章,均未有賦權醫務衞生局長,去撤銷由註冊醫生發出的證明書的效力,當政府於9 月27日發出首個新聞公告時,宣佈涉事「免針紙」將會失效時,並未指出是根據哪條條例的賦權,或者當局只是純粹假設有那個權力。另外,559L章條文內,根本沒有任何法定機制去裁斷若干「免針紙」是否有效,故一旦有爭拗,其應該交由法庭去裁斷。
申請人郭卓堅;答辯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郭一方日前陳詞時指,《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中列明,持「免針紙」的人可獲豁免進入處所,若局方廢除免針紙屬「走後門(Back Door)」。此外,涉事兩萬張「免針紙」中,有部分或屬真確,局方不能在未有試圖核實全部「免紙針」的真偽下,一刀切否定「免針紙」的效力。
律政司一方指,由於疫情使本港公共衛生進入緊急狀態,《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給予答辯人廣泛權力,不接納持涉事「免針紙」人士進入處所。政府又指,無可能逐一檢查涉案的「免針紙」,強調措施目的是保障公眾健康。
案件判決的同時,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正就在施政報告措施講解記者會,他回應記者有關提問時指,自己一直在介紹施政報告內容,未有時間留意判決,暫不能說政府會做甚麼去應對,但會與律政司研究判詞,稍後會有正式回應,又強調局方有責任保障全港700萬名市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