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最新一份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就香港成文法作系統性檢討的工作進展,目前共有74條法例須就適應化修改進行檢視,於已檢視的項目當中,當中3項毋須採取行動,8項很可能可按目標進行。不少議員提出指有條文字眼不合時宜,如「女王陛下」及「聯合王國」等,要求提供修改時間表。
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指成文法作系統性檢討是遲到的修正,又形容法律文本仍出現「女王陛下」等字眼「嚇死人」,促請當局加快工作,又希望律政司定期交代修改條文的時間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會檢討時間表的進度,令立法會起到監督的功能。
議員江玉歡表示,有香港法例經多次修改變得難明,強調簡單易明的成文法相當重要,她又舉例指,新加坡的法例值得參考,包括成文法例少過45個字眼,方便市民於手機閱讀,亦可改善可讀性等,以及為成文法例增加例子。另一議員陳曼琪則指看到文件,有點感動,並查詢有關「女王陛下」及「聯合王國」等法律字眼,當局可否提出修改時間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應指,時間方面要相關政策局作立法原意研究及政策決定,暫時未有明確時間表。
據文件指,4條會在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中作出適應化修改的法例,相關政策局已着手處理;其他38條法例已獲負責政策局確認,須以某種形式作出修改;餘下24條法例則有待負責政策局作出實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