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政府遲遲未制裁播獨區議員 質疑有官員「怠工」

今屆區議會履任已逾1年,各區區議會都被攬炒派議員癱瘓,未能正常履行議員職責,惟政府仍未研究出對策。今6日)立法會上,多名立法會議員梁志祥、何君堯、麥美娟和何俊賢等,都不滿政府研究進度緩慢,何俊賢更質疑是否有官員「怠工」,要求政府盡快建立機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指,政府仍在研究中。

區議員上任逾1年,曾國衞指政府仍在研究制裁違規區議員的細節。(RTHK)
區議員上任逾1年,曾國衞指政府仍在研究制裁違規區議員的細節。(RTHK)
梁志祥質疑為何有區議員公然宣揚港獨,仍可繼續就任。(中通社)
梁志祥質疑為何有區議員公然宣揚港獨,仍可繼續就任。(中通社)

政府正研究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公職人員宣誓等安排,多名議員關注修例內容會否涵蓋《區議會條例》。提出質詢的議員梁志祥指出,不少反對派區議員曾在會議上唱帶港獨訊息的歌曲,又在辦事處張貼涉及港獨意識的字眼,形容區議員變成反政府的基地,為何政府不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

議員麥美娟則質疑曾國衞還要研究多久,指曾的任期要完成修例工作也時間不多,批評區議員在會議時間宣揚港獨訊息,還可否擔任區議員。

議員何君堯則指出,現行法例上已有列明公職人員的定義,認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已逾半年,曾有責任督導公職人員宣誓,卻遲遲未有作出行動。

議員何俊賢亦批評曾過了半年卻仍在研究修例,工作緩慢,質疑是否有官員「怠工」。他續指,即使政府修訂了宣誓條例,亦不能和「不守信用的人講道理」,認為政府需設機制每1年或2年定時檢查公職人員有否違反聲明。

曾國衞回應說,區議員候選人在參選時,已經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屬於莊重及嚴肅的聲明,而《基本法》104條亦已列明,有關誓言亦是法定要求及條件,如不再擁護及效忠,已不符合法定要求及條件,至於在具體執行機制,正是政府考慮的情況。曾又指,研究及草擬條例的工作已經接近尾聲,相信很快就可以提交立法會審議。

曾國衞又提到,政府研究修例的方向,除了如何界定公職人員之外,亦包括具體宣誓的要求、監誓人的安排、違誓的機制等。他日前表示,《基本法》第104條所述相關人員並無包括區議員,但《港區國安法》第6條明確規定,香港居民參選及就任公職時,要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他個人認為區議員毫無疑問屬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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