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別關注中醫藥聯席會議 就施政報告提體制性改革建議

由 22 名選委、15 名立法會議員、24 個社會各界團體及 60 多名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 “跨界別關注中醫藥聯席會議”,基於去年施政報告諮詢時提出的“關於香港成立全新的中醫藥管理機構”聯合聲明,向特首及特區政府再提出中醫藥改革及發展的意見。聯席會議發起人之一的選委黃炳逢表示:中醫藥發展關乎市民的整體利益,亦關乎國家的醫療衛生安全及自主的大局,不只是醫療衛生的問題,其覆蓋面也包括創新科技、產業發展、中華文化傳承、教育、國際關係等等,希望凝聚各界共識,為中醫藥的承傳、發展和創新而努力。

聯席會議討論施政報告意見書。
聯席會議討論施政報告意見書。

香港《基本法》第138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發展中西醫藥和促進醫療衞生服務的政策。社會團體和私人可依法提供各種醫療衞生服務」。聯席會議參議成員對此條文的理解為特區政府應該對“中西醫藥”作出“並存”和“並重”的對待,及時制定“對等”的中醫藥發展政策。

意見書提出設立“中醫藥局”取代先前聯合聲明建議的“中醫藥管理局”,負責統籌、管理、協調香港的中醫藥整體發展及服務,使中醫藥完全納入香港的公營醫療體系,獨立於西醫的管理。其設立應該列入到政府將要提出的“中醫藥發展藍圖”,成為重要組成部分,定出在本屆政府任內成立的合理時間表。建議把中醫藥局設為一個獨立的政策局,下設執行單位,在體制上開全國以致世界的先河,與西醫分開管理。要讓中醫藥有足夠獨立發展的空間,開展符合“並重”原則的中西醫協作;中醫藥局成立初期可由一位司長、副司長或局長領導,先把的獨立管理的體制加快建立起來,甚至可以考慮作為過渡性機構,再進一步完善和優化中、西醫藥“並重”的管理。這個制度創新可以成為現屆政府的重大成果,也是香港中醫藥發展史上的里程碑,建立非西醫主導的中醫藥體制,甚至帶領國際傳統醫藥的發展。

聯席會議指出,2017年國家制定並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內容全面並具主導作用,香港要認真參考,根據實際情況、現有法例及發展的急切需要,完善相關法規,超越現時側重管理細節的條例,並涵蓋中醫藥的承傳、發展和創新。

他們建議必須大力優化完善香港的中藥註冊制度,建立與內地對接的機制,同時發揮香港的國際優勢,保持獨特性,在「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的規劃下,擔當內地與世界的重要橋樑。希望在特定對接機制下香港註冊中藥不需要在內地重新註冊,或是大幅降低在內地註冊的時間及成本,對內地來港的註冊中藥亦然,給市民帶來更多、更便宜的選擇。為此,必須建立香港與內地的註冊中成藥互認機制、一站式雙向檢測認證機制。只有香港中藥註冊制度與內地銜接,同時對接國際市場,才能發揮香港的獨特優勢。

建議書的意見認為在中醫藥局未成立之前,該中醫藥發展專員可以向政務司司長或副司長負責,最低限度也要直接向醫衛局局長負責,而不只是文件上提到的副秘書長。除了相關招聘文件中的要求,對新的“中醫藥發展專員”的期望和要求是:1.通曉並堅持中醫藥的正統理論、傳統治療方法、臨床經驗承傳、經典名方及歷史淵源等等素;2.充分掌握中醫藥界的實際情況、困難和訴求,知悉國家以致全球的中醫藥及傳統醫藥的趨勢,幫助訂定合適的法律及政策,盡量為中醫藥服務拆牆鬆綁,為業界爭取更合理的待遇和工作條件,謀求真正的中西醫“並存”和“並重”;3.全面了解社會各界對中醫藥的期望和訴求,以整體社會利益為依歸,與包括中醫藥界的社會各界一起促進中醫藥,平衡行業與公眾利益;4.要加大與大中華地區中醫藥界及相關管理單位的交流和對接,積極引進內地寶貴的經驗、人才、資源,特別是中西醫平等協作方面;5.能勇於面對及清除各種中醫藥發展的障礙,與各持份者協調制定有針對性及貼地的政策措施;能掌握政府跨部門脈絡去協調跨領域的工作。要得到行政長官的高度認可及支持,才能有效策劃中醫藥發展藍圖並貫切實施。

聯席會議成員一致認為要推動中醫藥的發展,官產學研的模式非常重要。必須重視高新科技在中醫藥的應用,特別是與生物科技的結合,懂得運用“官產學研”的模式來發掘中醫藥的傳統價值,保留傳統中醫藥根本之餘,以現代科技來解釋並演繹幾千年的中醫藥臨床經驗和經典名方;建議從財政預算中撥出額外經費,與支持西醫藥要一樣,強化各大學的中醫藥教育及科研力量,增加現有大學的中醫學士本科學額,提供額外的中醫本科學位以較高學費招收非本地生,從各方面增加中醫人才來源,並提高大學中醫藥學生的撥款計算權重,增加中醫藥教學丶科研及科普投入。建議成立與西醫藥分開的首家公立中醫藥大學,或在政策上鼓勵、支持現有大學或民間機構開辦私立中醫藥大學,邀請內地的中醫藥機構參與,建立健全的教育基建配套,特別是現在香港仍然保留著最傳統的中醫藥社群,加強傳統中醫藥理論的承傳,發展出新一代的中醫藥經典;必須建立中醫藥的國際標準,同時為內地及其他國家認可,包括中藥的互通認證機制、中藥檢測標準、經典名方的權威認可(特別是嶺南經典名方的發掘)等等。香港也要盡快研究中醫中藥分家的可行性。

為了推動中藥及相關生命科技的研發、應用和產業發展,建議書提出必須解決長期以來缺乏高標準、高規格的GMP中藥製造及代工設施的問題,必須建立國際與內地共同認可的中藥檢測認證制度。建議政府像大力資助其他科研領域及先進製造業一樣,在指定的科技園區提供充足地方、設施及資金,建立專門為中藥研發及製造而設的GMP共享設施及國際中藥檢測認證中心,使之可以同時對接內地及國際市場,發揮香港中醫藥國際化的獨特優勢。另外,建議政府支持建立中藥的臨床及用藥數據庫,包括經典名方的使用,運用大數據及人工智能技術,為中藥的可持續發展奠下堅實的基礎,讓產學研相關機構從中得到足夠支持。

意見書建議政府、相關院校和中醫業界整合民間的傳統中醫藥資源,包括人才、古法、民間驗方、臨床經驗及各個醫學派別的獨有理論和臨床經驗,在民間高手因年齡關係而導致青黃不接的情況下及時支援,不可讓源遠流長的中醫藥傳統流失,民間臨床驗方和功法失傳。保留一支堅持傳統中醫藥的根苗,是香港的獨特使命。

建議政府考慮成立“中醫藥發展局”作為法定機構,讓各個非官方持份者可以通過此法定機構凝聚共識、整合資源、引進社會各界特別是學術界及產業界的參與,配合政府推動相關規劃政策。

聯席會議的參議者認為除了現時基本上跟隨西醫教育及實習制度的中醫註冊制度,香港也要同時建立更完備的傳統師承制度,容許人才以不同方式流入中醫界,同時接受“院校教育”及“師承”方式的培養。香港應該建立正式認可的“國醫名師”制度,讓相關中醫藥專業團體及專家評核具備此等地位的名中醫和老中醫,讓獲得認可的名中醫可以師承方式傳授接班人,鞏固並增加人才來源。他們將密切關注新的中醫醫院將來的運行是否符合以中醫藥主導的營運模式,當中的中西醫協作是否以中醫藥為本;必須擴大中醫藥在公營醫療的角色,發揮“治未病”的預防性作用,同時加大病人出院後以中醫藥理療為主的健康服務,從醫院的進出兩端減少公共衛生壓力和成本,配合基層醫療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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