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5年共1124名公務員接受紀律行動 124人被革職

特區政府回覆立法會議員在特別財委會提出的書面問題,答覆顯示,過去5個財政年度,共有1995名公務員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當中最常見的不當行為包括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則及規例、疏忽職守、辦公室內不當行為、不服從上級等。而共有1,124名公務員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當中有124人被革職。

過去5年,共有124名公務員被革職。(網上圖片)
過去5年,共有124名公務員被革職。(網上圖片)

回覆指出,公務員事務局根據《命令》而召開紀律聆訊的個案,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平均有74%的個案可在9個月內處理。包括從通知涉事人員展開聆訊程序,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對懲罰建議;無須召開紀律聆訊,有關個案的性質為曠職及被裁定觸犯刑事罪行,平均有95%的個案在3個月內處理。

其次,在過去五個財政年度,共有1,995名公務員須接受簡易紀律行動,當中最常見的三類不當行為依次為違反政府或部門規則及規例、疏忽職守、辦公室內不當行為、不服從上級等。有1,124名公務員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而涉及的嚴重違規違紀個案為524宗,被法院裁定干犯刑事罪行須接受正式紀律行動的個案共600宗,大部分為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個案,其餘的個案包括盜竊、欺騙、欺詐、偽造文書等。

接受紀律行動的人當中有124人被革職,其中屬於總薪級表第14至49點或同等薪點有16人,總薪級表第14點以下或同等薪點有46人,督察級公務員有6人,員佐級公務員有56人。涉及不當行為包括有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有21人;擅離職守、不守時,有20人;損害政府聲譽的不當行為;違反部門、政府指引、規例;辦公室行為不檢等,合共有50人。餘下人士涉及刑事罪行,其中涉及店鋪盜竊、盜竊有18人、性罪行有14人、欺騙、欺詐、偽造文書有7人,連同其他刑事罪行合共有74人。

另外,在2022/2023年度有逾萬公務員流失,離職原因以退休居多,有5,918人,但較上年度的6,310人為少,至於辭職方面,2022/2023年度有3,863人,被革職者有47人,而終止服務有46人,至於合約期滿亦有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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