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引述律政司證書指示 支聯會顛覆案不設陪審團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早前完成交付高院程序。鄒幸彤昨(4日)在社交平台引述律政司12月1日所發證書,要求該案件在沒有陪審團情況下審訊。

鄒幸彤透露案件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訊。
鄒幸彤透露案件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訊。

鄒幸彤表示,有關理由包括「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審訊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有可能會妨礙司法公義妥為執行的實際風險」。

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會評論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個別案件,律政司司長會按《港區國安法》相關法律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有關條文訂明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絕無減損被告人任何合法權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