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鄧炳強出席《國安法事件簿2》啟播禮時表示,《香港國安法》落實三年,至今先後250人被捕,151人被檢控,已受審的71人全部入罪,反映只影響香港很小撮人,亦顯示當局對每宗拘捕和檢控都相當認真。
鄧炳強說,《香港國安法》四個罪行條文清晰,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相關罪行明顯是危害香港及國家安全,一般市民不會誤墜法網。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坦言,縱使每日要面對許多不同的挑戰,但捍衛法治、秉行公義是檢控人員的初心和不變的信念,故會公平公正處理每宗案件和對待每名被告人。對於外界指律政司檢控工作另有目的,楊強調有關言論完全失實兼毫無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