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職工盟前主席黃迺元及前幹事杜振豪近日以個人名義申請舉辦五一遊行,並表示希望警方不要誇大遊行被騎劫的風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24日)出發前往北京、廣州和深圳,進行為期4日訪問,他在機場會見傳媒時主動回應,指安全風險確實存在,遊行組織者有積極責任,保障活動安全有序進行,如果做不到就有法律責任。
鄧炳強表示,從報章看到有關言論,指出警方的風險評估是基於事實,2019年發生的黑暴就是有人騎劫公眾活動,而上月5日有人企圖騎劫有關婦女權益的遊行活動,大會負責任地臨時取消活動,因此安全風險確實存在,「任何人刻意淡化風險,鼓吹他人參與,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鄧炳強又重申任何公眾活動的組織人,守法是必須,「若不守法,我就拉你啦」,警方有能力令活動在安全環境下舉行,活動組織者亦有積極責任,盡能力令活動安全有序發生,確保活動不受干預及騎劫,包括怎樣辨識參加者以及防止活動被騎劫。
至於警方會何時決定是否就申請中的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鄧表示,警方必會在規定時限期通知組織人士是否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及如獲發會有什麼附帶條件,任何組織公眾活動人士有積極責任,「唔係你組織咗,掉低咗,『你警方搞掂啦,我咩都唔做』,唔係咁嘅。」
被問及行程期間會否討論基本法23立法時,鄧稱,會面細節不便討論,惟強調23條是特區政府憲制責任,亦有實際需要,當面對這麼多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全風險,23條一定盡快去做,「希望今年或最遲出年完成立法工作」,立法一定衝量現時風險、過往風險,以及將來面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