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解釋不告梁振英 湯家驊尊重決定

鄭若驊昨日解釋說,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
鄭若驊昨日解釋說,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
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決定正確。﹙互聯網﹚
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決定正確。﹙互聯網﹚
梁振英(圖)UGL案,港府決定不檢控,惹來爭議。
梁振英(圖)UGL案,港府決定不檢控,惹來爭議。

律政司不檢控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受UGL公司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一事,司長鄭若驊回應稱,律政司只會在案件涉及內部人員才會外聘法律意見。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說,尊重對方的意見,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正確,不需要重新檢視案件。但律政司在處理涉及政治敏感人物案件時,如聘請外間獨立法律意見,更能讓社會信服。

犯罪元素多在海外 港無司法管轄權

湯家驊認爲,今次律政司不檢控的決定正確,亦毋須重新檢視案件。他認為,案中的所謂犯罪元素均在海外發生,法律和搜證難度很高,而且香港沒有對海外發生的事情提出檢控的司法管轄權,故律政司很難檢控梁振英。

湯家驊又說,律政司是否聘請外間法律意見,是「個人判斷」問題,每一任律政司司長的處理手法都可能不同,但過往亦有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事件等先例,說明律政司會就高官案件外聘法律意見,稱如果將來遇到同樣情況,希望律政司考慮增加透明度及獨立性,讓社會更容易認同律政司的決定。

陳智思﹕司長有責任向公眾解釋

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則稱,律政司長有責任向公眾解釋,避免公眾認為因涉案者是前特首而有特別看待。大律師公會執委會委員沈士文則在電台節目表示,指就類似案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是在英殖民地時期已有的慣例,律政司是違反一貫以來的做法。多個泛民政黨則亦遊行往中環律政中心,促請鄭若驊往立法會交代事件,以及公開法律理據。香港大學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則說,不能完全排除司法覆核律政司決定的可能,但門檻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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