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主席陳振英表示,本年度財委會運作順暢。他在年結記者會上表示,財委會本年度共舉行28次會議,共批准66個項目,政府提交的所有項目,均已完成審議,涉及的承擔額是1,430億元;包括19項人事編制及31項公務工程撥款建議,其餘16項為非工務工程投款建議,涉及204億元承擔額,強調委員繼續以嚴謹認真、理性務實的態度,審批政府的撥款建議。
陳振英指出,本年度的會議總時數65小時,每個需討論的項目,平均審議時間是1小時21分鐘,部分較高金額及受公眾關注的項目,例如簡約公屋項目及「產學研1+」計劃,財委會花較長時間深入討論,分別用了4.5小時及2小時審議。陳認為,政府本年度在議程編排方面能夠從善如流,盡量在每個會議都編排需討論的項目,避免多個需要討論的項目集中在個別會議處理。
此外,陳振英提到,目前本港經濟正處於疫後復蘇階段,財委會審議、監察及批准撥款建議時,肩負把關責任,委員們都金睛火眼、從多角度審視撥款建議,包括承擔額、經常開支、推行時間表、成本效益、績效指標、評估和監察機制、風險管理,以及撥款建議是否與其他措施或資源重疊等,衡量建議是否善用資源,以及有效達致相關政策目標,確保公帑用於有利整體發展的方向。
對於外界有評論,指部分財委會委員未有積極發言,陳振英解釋,部分項目已於小組委員會討論過,身兼小組委員會的財委會委員,為避免重複提問,或認為項目已充分討論,才沒有發言,委員不會「為發言而發言」。加上,政府就重大撥款建議前,亦與委員事先溝通「摸底」,減少分歧及完善建議細節等,故毋須討論便表決。
陳振英亦提到,外界批評財委會,經常出現毋須進一步討論就舉手投票的現象,他解釋,政府提出建議前,會先在政策層面諮詢相關事務委員會,之後再提交給人事編制或工務小組詳細審議,議員在會議討論期間,經常會要求政府提交補充文件,官員亦會經常主動約見提出關注的議員,作更詳細的解說。他重申,財委會處理項目時,委員通常已就項目涉及的政策,以及推行的細節,掌握足夠的資料,因此,才毋須進一步討論。
陳振英指出,本年度官員的表現明顯有改善,答題時更貼題,但仍有個別官員表現有改善空間。他強調每個政策局準備文件時都有各自考量,議員是否滿意又是另一回事。今次是財委會首次聯同人事編制及工務小組委員會召開年結記者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表示,政府提交的文件在造價等方面可更詳細,委員並非要很多數字,卻期望能盡早知道工程有哪方面的開支特別多。而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葉劉淑儀則表示,本年度的人事編制建議較去年多,相信是由於政府要改組,增加了副司長職位並加開新政策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