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上訴:政府辦案程序不公存偏見

陳浩天公開上訴書內容,斥政府對他有偏見。(中通社)
陳浩天公開上訴書內容,斥政府對他有偏見。(中通社)

保安局上月24日正式引用《社團條例》,取締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並列為非法社團,禁止其運作。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在30日上訴期限屆滿當天,向特首及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他昨日公開上訴書內容,指民族黨反對暴力,亦從未進行任何暴力行動,但政府不願意親耳聽陳浩天申述甚或未見過陳浩天本人,涉對他及民族黨政治主張存有偏見,又批評處理案件程序不公。

上訴書又指出,民族黨以《公司條例》註冊的公司「C&N Limited」名義運作,不受《社團條例》規管,該黨正就被公司註冊處拒絕註冊提出上訴,而有關情況正於法院展開法律程序,由法院考慮保安局局長的理據更為適合,在未有法律依據禁制以「C&N Limited」運作前,該黨將繼續以公司名義操作。

陳浩天指出,民族黨過去的活動一直和平、合法和非暴力,與其他國家地區的普通政治活動無分別。但保安局局長只依賴警隊助理社團主任的觀察,以該黨過去曾提出「採取任何有效手段」的口號,判斷為「超越普通政治活動」,有人或被鼓動,構成暴力、對公安秩序有威脅,屬斷章取義,仍錯誤地將對該黨追求香港獨立,等同威脅國家安全,以及認定該黨的活動對國家安全具直接及即時威脅,但局方未有提出明確例子,完全不珍惜人權的重要。

另外,由於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以及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成員葉劉淑儀、湯家驊、黃國健、劉業強、張國鈞曾評論事件,陳質疑他們可能有偏見,要求以上9人避席處理其上訴,並應讓陳在律師陪同下作解釋,否則疑點利益歸於民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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