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石壁監獄服刑 父母胞弟離港赴澳洲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於上月初被判囚13.5個月。黃在服刑期間,更因參與去年反對派立法會初選,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黃正身陷囹圄之際,有報道指其父母和胞弟已離港前往澳洲。

黃之鋒(中)服刑期間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通社圖片)
黃之鋒(中)服刑期間被指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中通社圖片)

有報道指,黃之鋒的父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父親黃偉明、母親吳秋媚與胞弟日前已經離港,並前往澳洲。惟黃氏父子的社交平台帳號並沒有提及。而黃偉明以短訊回覆傳媒查詢時,就以「不方便」為由,拒絕回應。

近日多名政界人士賣樓,被建制派質疑「着」草。黃偉明去年亦於沽出其於2007年12月以415萬元購入的鴨脷洲海怡半島13座一個實用面積約633呎的高層E室單位,去年底沽出價為980萬元、即平均呎價15482元,低於市價約一成,帳面獲利5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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