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准保釋 律政司正式入稟終審法院上訴 聆訊日期未定

黎智英辭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
黎智英辭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

壹傳媒黎智英先後被控以欺詐,以及《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拘押,並交由監房看管。在還押20天後,黎智英昨日(23日)再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原訟庭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黎智英以1,000萬港元保釋金,並要逢星期一、三、五到警署報到,不能離開寓所等條件保釋外出。

律政司昨日已表明會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35條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條例指明上訴法庭或原訟法庭,可就決定作出後7日內提出的申請,作出命令,規定在向終審法院提出的上訴仍在待決期間,將黎智英羈留。

今日(24日)律政司已經正式入稟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但暫時並未有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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