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恐嚇記者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今提訊 團體到場請願要求嚴懲

傅振中(右二)認為黎智英必須要為他的劣行負上刑事責任,法庭亦需要嚴懲這種刑事恐嚇的行為。
傅振中(右二)認為黎智英必須要為他的劣行負上刑事責任,法庭亦需要嚴懲這種刑事恐嚇的行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2017年的六四晚會恐嚇一名東方日報男記者,更用手指指住記者面部語帶恐嚇說:「×你老母×」、「我實搵人搞X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等,全程有影片為證,最後遭警方起訴刑事恐嚇罪。黎智英去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半年後入稟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案件今(29)在高等法院提訊。團體「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今日早上九時在高等法院門外,舉行「要嚴懲黎智英恐嚇記者」集會。

團體代表手持橫額及標語,並高叫口號:「恐嚇東方記者,黎智英最賤格」、「要追究黎智英損害新聞自由」、「黎智英凶記者,離晒譜須嚴懲」。

他們強烈譴責黎智英身為傳媒負責人,理應尊重新聞採訪自由,但他卻反過來用肢體及爆粗恐嚇在公開場合採訪的東方日報記者,實在是無法無天。法庭今日需要作出維護新聞自由及記者安全的裁決,嚴懲刑事恐嚇的黎智英。

監察組召集人傅振中指出,香港其中一個核心價值是需要維護新聞自由,任何人損害或威脅新聞自由都應該被譴責和聲討。黎智英作為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大老闆,營辦新聞業務的人竟然知法犯法,用上身體語言,再連珠爆粗指嚇在公開場合採訪的東方日報記者,絕對是荒誕的行為,認為黎智英必須要為他的劣行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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