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預計審期大增至超過80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關連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早前已排期於今年9月25日開審。黎智英一方曾嘗試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但於日前被法庭駁回,本案今天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庭上透露,本案的審期預計需要由原訂40天,大增至83個工作天,前後歷時約4個月。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關連公司,被控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預計需要超過80個工作天審理。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關連公司,被控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預計需要超過80個工作天審理。

正在還押的被告黎智英今天獲准毋須到庭應訊,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為首的律師團隊代表出庭;至於3間被告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則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控方則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李偉庭代表。至於本案的主審法官,則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共同審理。

控方向法庭交代本案進度時表示,本案原先預計的40天審期「太保守」,原因是控方需要傳召的6名關鍵證人,每人作供約需時5至10天,加起來已超過40天審期。控方預計,若連同另外18名證人需要傳召讓辯方盤問,控方案情方面預料需時65天僅用作舉證及處理相關證據,但仍未計及結案陳詞。

法官李運騰推算,若再加上連同辯方案情、雙方結案陳詞等程序,審期將需要增至 83 個工作天。杜麗冰法官另引述控辯雙方提交的資料指,控方最近新增了兩名專家證人的證供,供詞內容牽涉社交媒體 Twitter 及 Facebook的運作和使用,以及制裁的法律影響。

辯方表示關注控方會否在審訊途中再次新增證據,要求控方承諾不會這樣做。法官提醒辯方,若對新增證據的呈堂性有爭議,須於8月初之前告知法庭。

杜麗冰法官表示相當希望本案能夠如期開審,但由於在本案當中,主審法官之一的李運騰法官、主控周天行、以及辯方律師之一的關文渭大律師,都有參與正在審訊的初選案,杜官指目前只能心存希望,本案原訂9月的審期不會再次延期。

最終法官安排本案於8月18日先進行審前覆核,法官並表示已安排在正審期間,本案由高等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審理。

張劍虹供稱黎認為英文版之目的為引起海外關注及輿論,故加添副刊專題及國際新聞,則會淡化成效。
張劍虹供稱黎認為英文版之目的為引起海外關注及輿論,故加添副刊專題及國際新聞,則會淡化成效。

在本案,被告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各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除黎智英外,其餘6名前高層,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黎智英另單獨面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香港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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