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停刊的《蘋果日報》遭前員工入稟追討欠薪近178萬元,今日(9日)法院裁定22名員工勝訴,各方毋須支付訟費及利息。
22 名申索人分為 8 宗案件審理,申索人包括攝影部及馬經記者等。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審裁官指,早前收到公司來信,指未能聯絡人事部員工,亦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蘋果》自2021年6月24日起停刊,22名前員工向勞資審裁處申索,包括追討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年終酬金、加班費及遣散費等,共涉款約177.7萬元,案件今日(9日)於勞資審裁處聆訊,《蘋果》沒有公司代表到庭,署理主任審裁官沈其亮裁定22名申索人勝訴。各方毋須支付訟費及利息。
除了今日聆訊的 22 人外,勞資審裁處昨日(8 日)亦審理涉及 34 名《蘋果》前員工的案件。審裁官裁定當中 33 人勝訴,申索金額約為 247 萬元。餘下一名申索人因與《蘋果》沒有合約,未能確定雙方屬僱傭抑或自僱,最終該申索人撤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