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國籍港澳永久居民由7月10日起可申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有效期5年,每次可停留內地最多90日,可作商貿洽談及旅遊休閒等活動。在北京,國家移民管理局昨日(19日)指,新政策自實施以來一個多月,已有3萬名非中國籍港澳永久性居民遞交申請,部分持證人在領證當日已體驗通關的便捷高效。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日舉行「推動高品質發展」系列記者會。會上,國家移民管理局公民出入境管理司司長彭玲表示,內地當局上月起,簽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非中國籍人員是港澳社會的建設者、貢獻者,為他們簽發來往內地通行證件,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積極順應港澳社會新需求、新期待,全面加快出入境領域制度型開放的重大改革措施。
彭玲又指,與過去持護照出入境相比,通行證持有人可以在證件5年有效期範圍內不限次數地來往內地,「說走就走、隨時北上」成為現實。他們每次可在內地停留90天,充分滿足投資洽談、商貿合作、科研交流、探親訪友等實際需求。他們亦可享受通關便捷,入境時免填外國人入境卡,可以經邊檢快捷通道通關,體驗中國速度、中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