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全港合資格成年居民發放一萬元電子消費劵,首階段的5000元將於4月7日本周四起發放。財政司長陳茂波表示,首階段消費券使用期限約7個月,直至今年10月31日。去年曾登記領取消費券,以及已更新帳戶資料的市民,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 WeChat Pay HK帳戶收取消費券的話,將在當日發放到相關的帳戶內。
至於八達通就會分兩期發放,首期4000元可以在4月7日開始拍卡收取,第一次拍卡所能取得的金額將不超過3000元,餘下部份在儲值額下降後可拍卡收取,餘下的1000元尾數,則會在合資格消費累積達到4000元後的下一個月的16日收到,最早是在6月。
陳茂波在網誌表示,將於本月7日向約630萬名合資格市民發放今年消費券計劃第一階段的消費券。在4月初發放首階段消費券,是希望能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一點支援。今次消費券使用期較長,市民不須急於外出消費,亦希望有助延長消費券為市場所帶來的正面效應,增加商戶生意。
他表示,已成功登記去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當日會陸續收到相關手機短訊或應用程式推送通知。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 帳戶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將會在當天收到一張有效期至10月31日、金額5000元的消費券。
透過八達通收取的消費券會分兩期發放,市民當天開始可以拍卡收取首期4000元的消費券。拍卡點分別是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領取。因應現時八達通卡的儲值限額,市民第一次拍卡領取的消費券金額不能超過3000元,餘額可隨著消費後八達通卡內的儲值額下降後再拍卡收取,即是有關4000元消費券可通過多次拍卡全數領取。
與去年消費券計劃安排一樣,市民使用八達通卡進行本地消費時,屬消費券適用範圍的消費項目會被自動計入「合資格消費」總額。「合資格消費」如果在5月底或之前達到4000元,市民最快可在6月16日收到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但最遲須在10月底前達到,便可在11月16日拍卡收到尾期消費券。
政府提醒市民,由於疫情仍然嚴峻,市民消費時務必嚴格遵守防疫措施。消費券的使用期長達7個月,公眾無毋須急於外出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