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實施港車北上 每日抽籤200名額車主下月起可提申請

政府今日公布「港車北上」的實施安排。指出經粵、港政府同意,於今年6月1日上午9時開始,接受合資格的香港私家車申請「港車北上」,並於7月1日零時起開始讓已獲批的香港私家車經港珠澳大橋(大橋)口岸往來香港與廣東省。

「港車北上」措施由今年7月1日起實施。
「港車北上」措施由今年7月1日起實施。
香港車主可於下個月1日起在港提出申請。
香港車主可於下個月1日起在港提出申請。
香港車輛申請內地自駕遊,每次連續停留不可超過30天。
香港車輛申請內地自駕遊,每次連續停留不可超過30天。

行政長官李家超感謝中央及廣東省政府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推動和落實「港車北上」,為粵港之間的經貿和人文交流提供進一步的發展動能。李家超說:「『港車北上』便利香港居民以自駕的方式經大橋到廣東省作短期商務、探親或旅遊,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互聯互通,推動區內經濟融合發展的另一重要里程碑。」

而廣東省政府今日亦公布「港車北上」管理辦法,包括申請人、車輛及司機的詳細資格要求、可逗留廣東時間、保險要求、車輛查驗、程序手續和懲罰機制等,詳情請留意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政府發言人表示,為確保「港車北上」有序落實,粵、港政府同意在計劃推出初期就接受申請數目設置上限,並將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開放申請後首星期每個工作天接受200個申請,由第二星期起每個工作天接受300個申請,及後會檢視申請情況,逐步提升接受申請數目。申請人須先透過「港車北上」指定網站(www.hzmbqfs.gov.hk)登記電腦抽籤。第一輪抽籤報名日期為5月29日及30日,並於5月31日公布抽籤結果。中籤者可在6月1日上午9時起按電腦系統隨機分配的日期於指定時間內遞交「港車北上」的申請。

有意申請「港車北上」的人士在提交申請後,須預留時間按內地部門要求完成各項相關手續。主要申請程序包括:

(一)申請人透過網上平台申請「港車北上」,以領取兩地牌證。「港車北上」司機需領有香港及內地的私家車駕駛執照/駕駛證。現時,內地與香港已設有私家車的駕駛執照免試換領安排。欲領取內地私家車駕駛證的香港駕駛執照持有人,可預早親身到廣東省地級以上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辦證窗口辦理有關手續;

(二)申請人開車到香港指定驗車地點查驗車輛,無須另行前往內地進行車輛查驗;

(三)就保險方面,兩地有關監管機構已就跨境汽車保險「等效先認」安排達成共識,香港車主可直接向香港保險公司投保符合規定的「等效先認」保險,無需另行投保內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及

(四)申請人按要求完成申請程序並經審批後,便會收到由香港運輸署及內地部門發出的相關牌證。

為確保獲批准申請人駕車北上時有更好的出行體驗,粵、港政府亦同意就每日出行車輛數目設置上限。獲運輸署及內地部門發出「港車北上」相關牌證的申請人可於每月月中開始經網上預約出行系統預約下一個月的指定時段出行。視乎預約數目,可能需要以電腦抽籤方式分配已預約指定日子出行的車輛。如申請數目少於所設上限,系統將接受申請人以先到先得方式預約。更多有關預約出行系統的資料稍後於運輸署網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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