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等被控串謀發布煽動性刋物罪 被裁定表證成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於 2021 12 月被捕,連同《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先後獲准保釋。案件今日9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庭上控方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指須與被告商討,將案押至明日(10 日)續審

鍾沛權(左)、林紹桐(右)今午離開灣仔區域法院。(朱先儒攝)
鍾沛權(左)、林紹桐(右)今午離開灣仔區域法院。(朱先儒攝)

立場案今日踏入第 16 日審訊,庭上控方播放鍾沛權的錄影會面,顯示警誡下承認知道涉案 15 篇文章的內容,並由他負責審批,身為總編輯有最終決策權,而決定發布文章的準則是「事實不可以扭曲」及不違法,否則不會發布該文章。至於在鍾沛權辭任後,《立場》刊出中大衝突專訪及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兩篇報道文章,是由誰審批,鍾表示「冇嘢講」,但知道兩者的內容及所表達的意思。

控方完成舉證,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各人需要答辯。辯方指須與被告商討,押至明日續審。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 歲,無業)及林紹桐(34 歲,編輯),他們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控罪指,他們在 2020 7 7 日至 2021 12 29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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