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繼去年在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近日又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包括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委會)。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榮休講座教授劉兆佳指,過去香港只由中下級的選舉主任來對候選人做表面審查,導致大量反中亂港分子可參與選舉,今後審委會必定會進行非常嚴肅、嚴謹和深度的審查,其決定不可能在香港法律體系裏受到司法覆核。
新設的審委會將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劉兆佳表示,審委會應有獨立調查候選人的能力,特別是要能夠獲取候選人有否與外部勢力勾結等材料。他指出,審委會是根據全國人大決定設立的高層次委員會,其認受性和合法性的來源是全國人大,其決定不可能在香港法律體系裏受到司法覆核。
他期望,審委會人選不需要多,他們一定要有社會地位,有法律知識,清楚認識愛國者的定義和要求,更重要的是,他們要有膽色,有擔當,不怕制裁,容易完成使命。
劉兆佳認為,實施《港區國安法》是「治標」,不讓內外敵對勢力破壞香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治本」,目標是短期內建立特區長治久安、有效管治的政治格局。而完善選舉辦法的核心是將選舉委員會放在關鍵位置,擴大其權力並賦予其新職能,以更好地推動「愛國者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