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港澳辦在網頁發文指,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對《反蒙面法》的裁決,確認了特區政府在危害公安的情況出現時引用《緊急法》並無違憲,有助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外國無權說三道四。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上訴法庭裁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是符合《基本法》,《禁止蒙面規例》繼續有效,有關判決糾正了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原有判決,有利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及香港法律有效施政,特別是應對緊急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效止暴制亂、維護社會秩序。
港澳辦發言人指,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内政,外國無權干涉,西方一些媒體對香港法院判決說三道四,妄加評論,違背了他們標榜的司法獨立原則,港澳辦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