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中委兼司庫、葵青區議會主席單仲偕因前年參與10.1非法集結案,早前被判囚入獄14個月、緩刑2年。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員被判刑逾3個月,將喪失議員資格。單仲偕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為免出現法律上問題,已決定辭去區議會主席的職務。
單仲偕接受傳媒查詢時指,自己嚴格來說已非區議員,但由於政府需要一段時間,才刊憲其議席出缺,若不辭去區議會主席職務,民政總署等部門仍會視他為主席,甚至仍會安排他主持下月的區議會大會,屆時將會出現技術和法律問題,譬如該次會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等情況,故避免出現亂象,決定自行辭去主席職務。
單仲偕表示,喪失區議員資格後,依舊會繼續履行民主黨司庫的工作,短期內不會增減在黨務上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