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刑事化生效已然一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媒體專訪時就指出,截至九月底共發出1252份停止披露通知,涉及逾13000個訊息,有九成起底訊息已被平台移除,並展開七宗拘捕行動。鍾麗玲觀察到因政見分歧而起底的訊息已大幅減少,投訴大多有關生意糾紛、感情糾紛,對象為普通市民,形容社會氣氛有改善、較平和。她表示有考慮禁用起底情況嚴重的通訊平台,強調技術上是「絕對可行」。
現時私隱專員公署若然發現有任何平台出現「起底」情況,會先要求平台在兩個工作天內移除有關起底訊息,鍾麗玲指大部分平台均相當合作。她指,餘下一成未移除的訊息大多來自不太運作或很舊的平台,公署會繼續發出警告信要求移除,若有需要,公署會與海外的監管機構加強合作,聯絡海外對口單位要求移除。鍾麗玲指,不少通訊平台的總部均不在港,她指修訂條例有域外法權,專員有權將停止披露通知送達海外服務提供者,故有關平台即使在海外經營,若專員發出停止披露通知,不遵從亦屬刑事罪行。她承認海外執法始終有一定困難,但公署的執法經驗發現,不少平台的服務條件都列明不容許有起底訊息,所以平台都有責任移除起底訊息,當平台收到專員的停止披露通知,大部分都很合作移除。
對於一些起底情況嚴重的通訊平台,鍾麗玲強調「所有執法行動都會考慮」,會視乎個案情況,若平台只有零星起底訊息,未必需要使用「最果斷的手段」封鎖整個頻道,公署會繼續要求平台移除訊息;最壞的情況為,專員發出很多停止披露通知,但平台完全不合作,仍然有很多起底訊息,相關頻道仍然存在,而公署認為其他執法措施都無法移除大量的起底訊息,最後或採取果斷行動,考慮封鎖有關平台或頻道。鍾麗玲指相關技術絕對可行,但採取行動需視乎情況,因為一個通訊平台有很多其他頻道,亦有其他非起底功用的頻道,需考慮合理性和相對性,而現時亦「未到如此嚴重的情況」,因為政見而起底的情況已大大改善,可透過其他執法措施達到公署期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