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悲劇】(1)童樂居爆集體虐待 29童兩月被虐打百次 社署監管嚴重失職

稚子何辜!成立近百年歷史的香港保護兒童會,其轄下嬰幼兒院舍「童樂居」,早前竟爆出虐兒醜聞,涉施暴的職員更越揭越多,至本刊截稿前(1月18日),已有16人涉虐待29名年僅約1歲多至3歲、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虐待次數逾百次,令人心寒。特首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也表示,事件令人非常心痛。

事件觸發市民對社福機構服務質素的關注,亦質疑現有監察制度成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勞工及福利局和社會福利署監管不力,而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僅文字表態,態度兒戲,「唔似一個負責官員應有嘅表現」。

有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就指,本港保護兒童的法例嚴重落後,促請政府完善護苗機制,盡快檢視現有兒童法例守則是否過時,並從速立法落實《沒有保護罪》及強制舉報虐兒機制。

文:潘翠華 圖:Ian Wong、黃冠華

捲入虐兒事件的院舍位於旺角砵蘭街的「童樂居」,成立已逾60年,為全港最大的嬰幼兒院舍,亦是全港唯一提供24小時嬰幼兒暫託住宿服務的院舍,收容初生至3歲嬰幼兒,聘用80多名職員。院舍另附設暫託服務,幫助有短暫託兒需要的家長。

「童樂居」所屬的香港保護兒童會,成立於1926年,是全港歷史最悠久的非牟利兒童慈善機構之一,現時轄下共29個服務單位,為初生至16歲兒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務,每天服務約3,000名兒童及其家人。

扯頭髮 戳眼 撻落地

童樂居爆出集體虐待兒童事件,令人髮指。
童樂居爆出集體虐待兒童事件,令人髮指。

截至1月18日,案中遭受虐待的嬰幼兒至少有29名,年齡由1歲10個月至3歲8個月,部分屬非華裔。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報後展開調查,翻查院舍「天眼」發現這些嬰幼兒從去年(2021年)11月起,分別遭至少16名院舍職員涉及過百次暴力虐待,包括扯頭髮、大力掌摑及拍打面部及後腦、戳眼等,有職員甚至扯起爬行的嬰兒「撻落地下或撻埋牆」,導致嬰幼兒身上有紅腫及瘀傷,動作粗暴。受虐幼童之後已被送到多間醫院留醫,全部情況穩定。

西九龍重案組續稱,警方調查時遇到的極大困難,因兒童年紀較小,不會講述受虐情况,而虐待過程往往只有2至3秒,故必須仔細檢視錄影片段。由21名警員組成的專案小隊,每日至少花十多小時不斷翻看片段,預計看完需時兩個多月,期間如發現新的施虐者會盡快拘捕。

無父無母孩童受虐有冤無路訴

據悉,事件中被害嬰孩均身世坎坷,大部分都是棄嬰和孤兒,亦有些是經法庭轉介或來自有問題的破碎家庭,以及交由社會福利署擔任監護人的孩童。他們年紀尚幼,根本毫無反抗能力,亦由於無父無母,即使遭受虐待亦無處可訴。

根據社署資料顯示,現時本港共有兩個機構為嬰幼兒提供留宿服務,分別是「童樂居」及保良局轄下的「嬰兒組」,合共提供159個兒童緊急宿位。當中「童樂居」住宿佔104個,即意味着現時正在接受該院舍服務的嬰幼兒當中,已確認曾受虐者接近3成。

有被捕者具廿多年幼兒工作經驗

成立近百年的香港保護兒童會驚爆虐兒醜聞。
成立近百年的香港保護兒童會驚爆虐兒醜聞。

該案有最少16名「童樂居」員工,涉嫌違規被停職或解僱,並被警方拘捕及起訴,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已經先後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2022年)2月21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涉案職員據悉全部為女性,年齡介乎23至63歲,均為前線幼兒工作員。警方透露,部分被捕人士十分資深,年資最長的雖然只在「童樂居」工作了3至4年,但本身已有逾20年幼兒工作經驗,曾在不同學校及院舍任職;亦有人曾任幼稚園教師。警方表示,「童樂居」不計其他文職人員及清潔工人,可接觸兒童的職員共40多人;但保護兒童會則稱有60多人,並指事發後已經由不同單位調配符合資格的人手到「童樂居」工作,確保服務不受影響,並符合員工與兒童比例的法例規定。

案發9天後始致歉 無人引咎辭職

事件被揭發後,香港保護兒童會即日發表聲明,指對事件感到遺憾和痛心,但未有致歉。及至案發後9天的元旦日,該會才發聲明致「萬分的歉意」,又強調對虐兒「零容忍」,但就未有高層引咎辭職。

該會總幹事蘇淑賢去年12月28日露面交代事件時表示,已將涉嫌虐兒的職員停職或解僱,並將院舍內大部分閉路電視片段交予警方審查,另會在「童樂居」增派一名幼兒中心導督,並要求所有職員通報懷疑個案予警方。會方亦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跟進,該委員會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黃嘉純出任主席,將會分兩階段跟進事件,首階段調查報告於1月底提交。

特首:須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

特首林鄭月娥事後透過社交媒體表示,虐兒案令人髮指,已要求勞福局局長督促社署徹查。她說,針對近年虐兒案件上升,早前《施政報告》中已提出必須立即採取行動,包括立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加強有關專業工作者識別虐兒的培訓,並按情況落實法律改革委員會在《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報告書》提出的建議。

羅致光網誌表示社署將全面徹查

羅致光(右二)在虐兒案遭揭發後,僅在網誌表態。 (童樂居網頁)
羅致光(右二)在虐兒案遭揭發後,僅在網誌表態。 (童樂居網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連日來未有現身評論事件,僅於上月(12月)28日發表網誌,表示事件令人震怒和心痛,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福祉,絕不容忍傷害兒童行為。就涉嫌虐兒事件發生在受政府資助的院舍,他已督促社署深入和全面徹查事件,包括檢視機構對服務的日常監察,以及員工督導方面有何缺失和須改善的地方。他說社署會密切與家長及機構跟進,並就機構提交的報告和跟進計劃,檢視及實施所須改善措施。

羅致光又在文中稱,今年《施政報告》已表明,政府將推展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正與同事密鑼緊鼓工作,同時會向有關專業的工作者提供培訓,提升及早發現和處理虐兒個案的能力。

社署研究加入太平紳士巡視院舍

社署署長梁松泰竟稱社署一直有突擊巡查院舍,卻從未發現虐兒事件。
社署署長梁松泰竟稱社署一直有突擊巡查院舍,卻從未發現虐兒事件。

社會福利署署長梁松泰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對這次虐兒事件感到非常震驚及不可接受。他指出,初步調查發現涉事的機構監管不足,社署會調查事件,同時亦會檢討社署內部監管工作,有需要時會作出懲處,包括引用相關規定,將個別涉案職員從照顧幼兒工作的註冊中除名。

社署表示,一直有定期派員前往該中心(「童樂居」)進行突擊巡查,包括日間和晚間巡查,以確保中心符合註冊要求。事件發生後,社署亦有到該院舍視察,並已向營辦機構發出書面警告,以及與機構的執委會主席、部分成員及管理層會面,表達署方對事件的高度關注,並聽取機構匯報事件。當局又會研究日後加入太平紳士等獨立人士,巡視兒童院舍。

狄志遠:官員僅用文字關心表現兒戲 

代表社福界的狄志遠狠
批勞福局表現兒戲,不
似負責任官員的表現。
代表社福界的狄志遠狠 批勞福局表現兒戲,不 似負責任官員的表現。

本身是社工的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批評,勞福局表現兒戲,未能符合公眾期望:「我至今仍未見到一個局方官員,正正經經在社會面前解說這件事,只是在文字上表述關心,沒有實體行動,我覺得絕不足夠,不似一個負責任官員應有的表現。」

狄志遠認為問責官員應該親力親為:「用甚麼形式就由他(羅致光)自己判斷,落區探訪慰問,或者跟有關官員同事開會,或者給予指令相關部門跟進都好,而非很空洞的關心,草草了事。」

不接受社署「做了」當「做好」

狄志遠認為社署角色非常重要:「它(社署)是代表香港市民監督服務,因為機構由政府撥款,用公帑做這些服務。現在事件是市民和傳媒揭發出來,大家才得知,即是代表現時社署的監管程序、步驟,仍有漏洞。」

對於社署有定期巡查涉事院舍,仍對虐兒情況毫不知情,狄志遠形容情況完全不能接受:「我常常跟官員講,不要做了就當做好,出了事就好像不關你事,這種態度和思維很有問題。」

機構或存集體虐兒文化 須找出真相

就「童樂居」事件,狄志遠認為非單一偶發性行為,而是長時間的集體行為:「一、兩個人犯案,可能是某個環節做得不好,但現在是集體行為,一定是制度、文化上出現問題,這就涉及很廣闊範圍,包括培訓、督導、指引,或者監督的步驟,都可能出現偏差。」

狄志遠希望獨立調查委員會能在短期內提交清晰的調查報告,找出事發原因:「到底問題出在哪裏?是培訓不足?指引不足?監察不足?還是制度有漏洞?」狄志遠強調,不希望有關方面拖得太久才交出報告:「若市民覺得你在拖延,便會質疑你的認真性, 質疑你只在做門面功夫,這樣會影響機構的服務質素和士氣,日後就更難獲得市民信任去繼續運作。」根據社署回覆,該份調查報告將會於1月25日提交予社署審閱。

雷張慎佳:保護兒童政策落後

雷張慎佳促請政府盡快完善保護兒童政策及法例。
雷張慎佳促請政府盡快完善保護兒童政策及法例。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防止虐待兒童會前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自己從事保護兒童工作幾十年以來,看到有關工作不少漏洞和不足,未來「要行大大步,而唔係一小步」。她舉例:「瑞典1979年已全面立法禁止體罰,之後60多個國家紛紛響應立法,但香港至今仍未有任何立法作為。」

雷張慎佳透露,本港部分兒童政策實行多年,現時可能已不合時直。例如2005年出台的「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目的是要讓學前機構教師,能及早識別有健康、發展及行為問題的學前兒童,轉介到母嬰健康院作評估及支援,這計劃實行至今已17年,是時候要作出檢討。她又舉例,世界各國都設有「兒童事務委員會」,但本港的委員會是非獨立形式,且僅屬諮詢角色,透明度和公信力都有待改善。

政府須展現決心為相關罪行立法

本港其實都有一些照顧兒童的法例和守則,但雷張慎佳認為須檢視這些法例和守則是否落伍或有所不足。譬如社會討論多時的《沒有保護罪》立法,即照顧者未有照顧好兒童或容易受傷害的成年人,建議須負上刑事責任。雷張慎佳認為,政府亦應從速設立強制舉報虐兒機制,這種機制在其他國家已落實多年。

了解到這些法例或會引起業界爭議,憂慮容易墮入法網,雷張慎佳認為政府必須展現決心和正視問題,並願意投放資源,包括人力、行政、培訓等支持,讓社會盡快及適當地辨識到,甚麼情況是虐兒?如何處理事件?她強調,有爭議絕不是不立法的理由,社會必須繼續向前進,必須做好守護兒童的工作。有消息指出,政府就《沒有保護罪》以及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立法工作,勞工及福利局最快都要到2023年上半年,才能遞交到立法會審議。

守護兒童是社會集體責任

2021年首3季警方接報的虐兒個案比2020年同期大升7成。
2021年首3季警方接報的虐兒個案比2020年同期大升7成。

「每次有虐兒案發生後,整個社會都有很多討論、訪問、關心,這些關心是重要的,但我期望,市民不要在之後慢慢就把事件淡忘,而很多建議或應去處理的漏洞,卻未能夠適切去做。」

雷張慎佳又引述香港大學曾經發布的一份研究調查,顯示每一宗被舉報的虐兒個案背後,就有99宗個案未被舉報,反映虐兒情況實際上非常嚴重。她認為,守護兒童是整個社會的集體責任,社會必須高姿態為兒童發聲,最終讓守護兒童成為一種文化。

盼推廣領養及寄養兒童服務

幼兒院舍發生虐兒案固然令人痛心,但孤苦無依的孩子終歸需要受照顧。雷張慎佳希望,政府能夠積極推廣領養或寄養兒童服務:「兒童活在一個家庭或類似家庭的形式下,所得到的關懷和照顧會比院舍來得更好,希望多些家庭打開大門成為寄養家庭。」

虐兒案大升7成

根據警方數字,本港去年(2021年)首3季共接獲871宗虐兒案件,數字較前年同期升近7成,當中佔最多的案件是身體虐待,有444宗;第2多的是涉及性侵犯,有427宗。警方呼籲市民如目擊虐兒事件不應坐視不理,保護兒童不能單靠任何一方,相關人士、機構、界別要同心同行,才能保障兒童安全福祉。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的「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任何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包括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循簡易程罪定罪後(裁判法院)可處監禁3年;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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