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條例》2024年3月23日刊憲生效,在立法前後均有不少人提出各種疑慮,包括擔心香港新聞自由會被削弱。
香港浸會大學專業應用副教授、《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SCMP)前總編輯王向偉接受《堅雜誌》專訪時表示,香港媒體若是基於事實和遵守法律來做報道,不應有違法的擔憂,毋須「自己嚇自己」。
王向偉強調業界應該思考如何繼續在一個新的框架內,發揮應有作用:「該批評的批評、該表揚的表揚、該駡的駡。」
《國安條例》立法後,王向偉表示香港面臨最大的問題是如何搞好經濟,希望港府能夠檢討自身問題,早日訂立長遠規劃及路線圖,改善香港經濟環境。
文:潘翠華 圖:黃冠華
對於港府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王向偉表示認同。
「從2003年第一次(23條立法)沒有通過到現在,這是香港的一塊心病。23條確保香港政治穩定,而且也是香港的憲制責任。」
曾在香港英文報章《南華早報》任職26年的王向偉說,不少人包括學生都曾問他,《港區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香港新聞界是否還有足夠的新聞自由?記者和編輯是否還可以報道他們想報道的事情?他認為,香港之所以能保持亞洲金融中心地位,信息自由流動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新聞媒體的採訪自由亦是香港未來發展的重要因素,不應該因23條立法而有所改變。
正常採訪和報道應該沒有擔憂
「2020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北京和香港官員都表示,只要新聞機構和新聞人以事實為依據,進行正常採訪和報道活動,應該沒有擔憂。所以我認為未來香港的媒體,還是應該秉持這個做新聞理念去做他們的工作。」新聞界對中央及香港政府的批評尺度應該如何拿捏,王向偉引用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1987年4月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時的說話來分析。當時鄧小平這樣說:「有些事情,如1997年後香港有人駡中國共產黨,駡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駡,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
避免不小心「踩雷」須注意三點
王向偉認為,鄧小平當年的話已非常有預見性,據他理解,鄧小平說的「駡」是「批評」的意思:「鄧小平所指的就是97回歸以後,香港媒體、香港人還是可以批評中央政府。如果中央政府做某些政策做得不盡人意,我認為應該批評,如果你只唱好、不批評的話,香港就真的變成『一國一制』。」
但王向偉強調,即使要批評中國、批評共產黨,也要以事實為依據,並且要更多智慧和技巧。他坦言2019年發生反修例風波前,不管有沒有依據都可以說、可以做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
媒體報道中國和香港政府的相關新聞時,王向偉提醒要避免不小心「踩雷」,須注意三點:「海外關於香港和中國的很多事情,都是某些人自己坐在那兒信口開河、異想天開,沒有甚麼事實為依據,這有很大的問題,必須求證求真。第二,(香港媒體)應該要更好地了解中國政治,其實很多香港人並不真正了解,否則2019年的事件不會發生。第三,你得用常識(判斷),有些東西假如你感覺不能碰,你可能就真的不能碰。比如說,如果有人傳給你一份文件,上面寫的是機密,那你就不要看、不要傳給別人,刪除就沒有問題。」
傳媒應在新框架內繼續發揮作用
王向偉認為香港媒體現階段要認真思考,不應再停留於不斷拋出「情境題」:「很多人問了各種各樣的情況下,怎麼樣才算違法。譬如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家裏有一份《蘋果日報》算不算違法?我認為不管港府怎樣解答,肯定會有些Scenario(設想)他談不到。所以我們最需要討論的是,23條實施以後,香港媒體如何在一個新的框架內,繼續發揮它應該發揮的作用。比如說該批評的批評,該表揚的表揚,該駡的駡。」
抱最好的希望作最壞的打算
他以自己至今仍然在《南華早報》寫的專欄為例:「我在專欄裏很多時都是批評中央政府的一些政策,有時也觸及一些敏感話題。我認為23條(立法)以後,我還可以去做。第一,我寫的東西不涉及國家機密,也沒有涉及到受23條所定義的外國組織或外國勢力影響,我沒甚麼擔憂。第二,我寫的都是評論,消息來源全部都是來自於大陸及香港媒體的報道。我認為今後我還會寫,而且今後也不應該遇到問題。」
他又引用名言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抱最好的希望,作最壞的打算):「 作最壞打算沒有問題,但也不能說(條例)還沒有實施就自己嚇自己,讓工作沒辦法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