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歧視】(1)就業計劃失敗 勞工處篤數遮醜 失業長者走投無路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年4月初在立法會上,向哭訴搵工難的67歲長者黃月嫻(黃姐)說了一句:「可以搵勞工處協助就業。」但兩星期後,審計報告卻踢爆勞工處協助40歲或以上的「中高齡就業計劃」報大數,成效根本不彰。

黃姐就是聽從羅致光「建議」到勞工處找工作,兩個月以來獲勞工處配對10多份清潔工,結果卻處處碰璧,至今仍每日依舊執紙皮過活。

文:陳 明    圖:胡耀威、黃冠華

以執紙皮維生的黃姐,自從在立法會向局長哭訴過去兩年找過10多份工都無人請後「爆紅」,她事後有按局長「建議」到勞工處找工作,但至今兩個月,獲配對10多清潔工,包括醫院清潔雜工、地盤清潔員、食肆清潔及兼職寫字樓清潔等,卻全無下文。

黃姐表示,勞工處轉介的其中一份醫院宿舍清潔雜工,她在社工陪同下到醫院面試,卻獲職員告知該職位已請了人,其後又稱X光部剛好有空缺,要求黃姐填申請表後再等通知:「都無下文,你請咗人都打返畀我吖,佢直情無打畀我。」另一份食肆清潔亦一樣:「我一打去佢就話請咗人喇,啱啱勞工處先話請人,佢又話請咗。」

黃姐認為,整個勞工市場早已將長者標籤,勞工處亦無逐一審視長者的工作能力作合適配對:「我覺得佢哋標籤咗我哋,你哋上咗年紀,就一定係做清潔,所以我咪覺得好唔公平囉,雖然職業無分貴賤,你都睇下啲工種啱唔啱我哋,同埋了解下我哋之前做啲咩工。」

黃姐—— 搵工難唯有踏上拾荒之路

曾在公立醫院任職病房助理員的黃姐,60歲退休後找過無數工作,最後才被迫踏上拾荒之路。獨居的她退休後每月只有3千多元長俸,扣除租金及雜費後已所剩無幾,故一直有找工作自力更生,維持生活。她憶述,曾做過警署雜工替工,幫手接聽來電及送件,亦曾做過診所替工,最長一份是兼職派傳單,做了兩年,每日工作4至5個小時,後來因為公司結業而失業。

自此之後,黃姐一直都找不到工作:「應徵過唔請我無10份都有8份,有時甚至見都無得見,有啲喺電話一問你幾多歲就即刻叫你等電話;有啲問得詳細啲,最後問你幾多歲,又係叫你等電話⋯⋯就係搵唔到嘢做,先至執紙皮。」

轉瞬間執了4年紙皮,黃姐指近月紙皮價格下跌,令生活變得困頓。以她平均每日執60至70斤紙皮計算,每日收入不足30元,只僅僅夠食一餐:「我執咗咁耐真係兩餐都幫唔到,只係一餐,因為而家啲嘢太貴,好多時我兩餐夾埋一餐食。」近年因腰患及腳痛,黃姐要用拐仗輔助行走,即使現時有全職工作願意聘用她,她亦要考慮自己體力:「我而家搵都係Part Time或者半日工,因為太長時間我都驚我而家個體力真係唔得。」

香港是全球最長壽地區,女性平均壽命高達87歲,換句話說,黃姐還有20年要過,她亦坦言不知將來怎算:「希望自己身體健康,咁我可以繼續執,我唔想靠政府,會執到自己執唔到為止,到時先至攞綜援啦。」

強叔—— 積極求職卻頻被Cut線

黃姐的求職經歷並非一例,現年63歲的強叔,一直從事地盤工作,但在約50歲時患上痛風,不時病發令他難以工作:「好似癌症咁痛,行都行唔到,隻手直情郁一郁就痛,寧願斬咗隻手落嚟,痛到好交關。」受痛風煎熬的他被逼停工,倚靠積蓄過活。

直至3年前,強叔眼見健康好轉,痛風亦減少復發,積蓄已所剩無幾,便打算重投勞工市場,找地盤雜工工作:「我唔想攞綜援,都想做嘢,幾年前已經去勞工處搵過工,搵番自己本行,我一打電話去,佢就問我幾多歲,我當時話啱啱60歲啦,基本上無機會講第二句佢已經Cut線。」

強叔找過多份工作都碰釘,捱至今日已山窮水盡,幾經掙扎後,最終向現實生活低頭,在4月底申領失業綜援:「我無做嘢10幾年,到今時今日63歲先攞綜援,已經對得香港政府住有凸,真係無路再行,其實好灰心。」居住在單身人士宿舍的他,單是租金每月便要1,800多元,他無奈地說:「唔攞綜援我食咩?我要食、要交租,你諗下我60歲都搵唔到(工),何況而家63歲?」

記者訪問強叔當日,即場幫強叔搵工,在勞工處網上「年長求職人士專頁」共找了7份地盤雜工工作,全部列明「歡迎中高齡求職人士應徵」,日薪600元至800元不等,有地盤工作經驗優先,另要持有平安咭及工人註冊證。

強叔按照招聘空缺上的聯絡資料,逐一致電查詢。強叔先致電一間工程公司:「請問呢度係咪請人?」對方:「係呀。」強叔:「我63歲,得唔得呢?」對方:「哦,63歲唔係好適合喇,因為我哋要落沙井,要落密閉空間。」

強叔又按資料再致電另一間鋁窗公司,強叔:「請問你呢度係咪請人做嘢呀?」對方:「我哋請緊維修工。」強叔:「啱呀,我有10幾年防水經驗。」對方:「平安咭、註冊證係咪有齊?」強叔:「有。」對方:「先生你幾多歲?」強叔:「60零歲。」對方:「哦,咁唔係好啱喇,唔好意思。」另有部分則叫強叔留電話等通知,強叔大嘆:「佢哋都係有年齡歧視!」

強叔認為,建造業工作純靠體力,在年齡上存在限制,又指勞工處設立的「中高齡就業計劃」表面上有很多職位提供,但其實很多僱主是「表面上應酬政府,佢哋係唔會請」。

普及長者就業應有相關配套

協助拾荒者的組織「拾平台」發言人鄧永謙認為,勞工處現行的就業服務雖好,但有時只是「為配對而配對」:「佢哋個程序只係幫佢搵工,而無去幫個長者分析究竟有咩工作適合佢,包括評估佢健康狀況、家庭經濟狀況、居住位置與工作地點等,呢啲長遠配套都冇好充分做到。」

他指,不少僱主會用很多不同表達年齡歧視的方法,拒絕聘用長者:「可能係整體社會氣氛覺得年長嘅人唔應該工作,或者佢有得選擇嘅時候佢會揀個年輕啲,咁點解政府唔提供多啲社會保障畀佢哋呢?」他認為要普及長者就業,政府有責任帶頭去做友善對待,並要檢討現行長者就業政策及社會保障等問題。

政策鼓勵僱主無視長者需要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則指,60至64歲群組的就業人數在過去數年均有上升,反映長者其實願意工作,但部分開始體力衰退或患病長者未必能應付一份8小時的全職工作,尤其是保安、清潔、洗碗等體力勞動較高的工種:「政府講個動作好好聽嘅,話鼓勵長者就業,如果佢就業到8小時就唔使你鼓勵啦。但如果佢體力無咁好,捱到4個鐘,搵到咩工呢?」

他批評,現行「中高齡就業計劃」向聘用60歲或以上長者的僱主,每月發放4,000元在職培訓津貼,為期半年至1年,做法十分荒謬,即使僱主不穩定地聘用長者亦可取得津貼:「鼓勵僱主係無可厚非,但同時無鼓勵過長者。」他認為,政府應向長者提供就業配套,將部分津貼用作協助長者購買醫療保險、勞工保險,甚至要求僱主提供彈性上班時間,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呢個其實要政府帶頭先做得,我哋睇好多政府外判工作,無論係醫管局或屋邨清潔,都係講緊8個鐘,無遷就長者工作需要,如果政府帶頭外判工作有4小時,可能會鼓勵到啲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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